女律师来了
从女性角度关注性别相关的法律问题

Album
主播:
luthelawyer、姜予予
出版方:
luluthelawyer
订阅数:
1.58万
集数:
22
最近更新:
4天前
播客简介...
一大帮鲜活职业法律人共创的平台~
女律师来了的创作者...
女律师来了的节目...

戴锦华×未来家×Alex-当单女不再是负面标签,她会如何选择?-访谈&新书发布会

女律师来了

你怎么定义“单女”这个群体? 是带着老派父权凝视的意味,叫她们单亲妈妈和剩女?还是互联网短剧式的“重生之我是独立大女主”? 当越来越多女性,开始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外,重新理解成家、生育与亲密关系。未来家历经8年,通过大量的真实访谈,呈现的这一本非虚构故事——《单女的选择》或许能给这个时代一个新的答案。 书中你几乎看不到“被剩下”“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叙述,更多的是: · 清楚自己不想要什么 · 愿意为选择承担代价 · 并在不同阶段持续调整人生方向的女性经验 2026年1月的最后一天,《单女的选择》在北京召开新书发布会,邀请了腰封推荐人戴锦华老师、主编阿烂、受访人徐枣枣、别任性主播Alexwood作为嘉宾。 戴锦华老师说她像站在一个祖母的位置来看这本书,意识到很深刻的变化正在发生。现场的我们就像一群相互支持的女性族群,我迫不及待想让更多人加入我们。 本期播客我们将以新书发布会为线索: · 前半部分,将是主播路路和主创成员晓莹、阿烂的发布会后访谈,讲讲8年筹备幕后故事以及发布会后的感受。 · 后半部分,则是发布会现场录音,一起听听我们最爱的“祖母”戴锦华老师如何看待我们这一代单女的选择。 让我带你去现场,参与这场女性族群的聚会吧! 欢迎大家踊跃留言!!我将会在评论区抽两个精彩评论送书。另外,主编阿烂也在节目中有彩蛋提问,答对的前两位将会收到亲笔to签版新书! 发布会后访谈 02:10 两位主创介绍:晓莹与阿烂 05:30 《单女的选择》的起点:为什么会想把这些故事做成一本书 08:40 从访谈到出版:8 年筹备过程 10:00 发布会当天的一个瞬间:当单女的书真的被放进主流书店 12:10 发布会的当夜主编深夜垂泪,究竟为哪般 19:05 发布会的独家幕后,真佩服戴锦华老师的活力 29:30 争取公开出版之路,以及尺度上的取舍 37:53 “单女”与“剩女”“独立女性”叙事的根本差别 45:19 编书就像拍电影,你看到的每一页都有值得琢磨的巧思 52:09 隐藏彩蛋,主编阿烂的送书题目(想要to签的点这里) —— 新书发布会现场 01:03:18 戴锦华:读这本书是新的获知,看完才知道有这样一群女人,有这样的一种生活的可能,太阳底下还是有新鲜事的 01:06:31 “单女”究竟是什么概念 01:12:52 徐枣枣:“冻卵案”关乎选择权,我很期待把自由选择的钥匙拿在自己手里 01:22:13 阿烂:我在姿态和状态之间选择状态 01:45:36 四位嘉宾不同状态的单女选择:不婚不育、未婚已育、已婚不育和单身冻卵 01:48:06 戴锦华:关于是否生子的选择——“没有遗憾”! 02:06:00 阿烂:我的私人生育体验——我感受到他也选择了我一起来到这个世界 02:14:43 给所有女性的祝福与寄语 【本期节目中使用的音乐】 Fisher- Camel Power Club 【关于我们】 “女律师来了”是由一群关注多元性别及性别平等的女性法律人共同参与录制的一档节目。我们的平台设立初衷是从女性角度关注性别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性别及性倾向歧视、性别暴力、单身生育等议题;我们有个成员群,目前已经聚集了全国超过200位女性法学生及法律工作者,也欢迎各位通过我们的微信联系并加入我们。Women in law support women in all! 【互动方式】 微信号:nvlvshilaile2022 (“小助手”) 商务合作:[email protected] 【特别鸣谢】 统筹与组织:路路 策划及文案整理:路路 技术支持:汉堡

141分钟
99+
4天前

Vol.21 川渝母女关系样本:爱与理解的共生旅程

女律师来了

本期是主播路路和好朋友夏夏播客第二条河流的串台节目。 我和夏夏是多年好友,她站在女本位角度对世界的思考常常会启发到我。恰巧我、夏夏和卡人都是川渝独生女,所以我们聚在一起聊聊我们和妈妈的关系。 以下为夏夏对于本期播客shownote,也欢迎大家关注夏夏的播客第二条河流! 从本期节目开始,我将尝试围绕中国女性的人生三部曲展开系列对谈:母女关系 → 生育体验 → 子女教育。我会将自己与身边人的经历,注入这些广阔而深邃如汪洋大海的生命议题之中。 本期我邀请到两位和我一样在川渝地区长大的独生女。尽管她们自己还未到中年,但妈妈是跟她们关系最紧密的中年女性。 母女关系涵盖着代际的传递、情感的隐性契约、爱与羁绊的错位、身体与权力的无声博弈,是一个值得持续书写和聆听的议题。在当下的社交平台上,相关话题也总能激起无数共鸣与回响。 我们三人算是川渝母女关系中积极、温暖的样本:从母亲那里获得的爱与肯定,构筑了我们人格的骨架;而我们也在成长中,逐渐走入母亲的过往,试着在代际差异的基础上理解她们的来时路。 节目中,我们会分享各自的故事: 我已婚已育,目前和妈妈共同生活; 路路和卡人是性少数群体,她们向母亲出柜的经历截然不同,这其中既有延续数年的理解与接纳,也有崩溃时刻的对话与磨合。 如果你也曾思考母女关系中那些难言的爱与重量,欢迎收听这一期的真实对谈。 嘉宾|路路、卡人 主播|夏也安 --- 01:23 母女关系是一个被反复书写的话题,关于母女关系的影视作品 06:25 我们和妈妈的关系,你和妈妈像吗?跟妈妈真的可以处成姐妹,甚至交流自己情感关系? 18:38 妈妈对我的影响:爱与肯定是我们受用一生的心理基石 24:35 独生子女政策,让女孩获得资源红利,还是更容易产生“母职反转” 27:37 破除“重男轻女”:西南地区正反面的案例 31:15 女儿的婚恋与生育,母女关系中逃不开的话题 34:00 建立于时代环境的代际差异之上的中国母女关系,卡人的妈妈思想超越了时代 39:42 如何做好一个母亲,有多少原生家庭的影响?是传递爱的能力,还是触底反弹? 47:27 你了解妈妈的人生遗憾吗? 56:38 婚姻与家庭,夺走了妈妈多少自己的人生?背后是社会性别期待和分工的深层次问题 01:03:26 母女关系中的冲突与挣扎:路路和卡人截然不同的出柜经历 01:18:37 是否要成为一个妈妈,传承川渝母女关系样本?我们的决定 --- 本期延伸阅读 电影: 《秋日奏鸣曲》 《还有明天》 《瞬息全宇宙》 《好东西》 书籍: 《始于极限》作者: 上野千鹤子 / 铃木凉美 《女人所生—作为体验与成规的母性》作者:艾德里安·里奇 播客: 戴锦华老师做客播客《螺丝在拧紧》vol.69 母女是一种有痛感的关系 【互动方式】 微信号:nvlvshilaile2022 (“小助手”) 商务合作:[email protected] 【特别鸣谢】 统筹与组织:夏也安 策划及文案整理:夏也安 技术支持:夏也安

93分钟
99+
1周前

Vol.20 东亚女儿出走的决心:将父亲告上法庭以后

女律师来了

本期播客是一个非常私人的一对一访谈,起源于我的好朋友青青一纸诉状将她的父亲告上法庭。 青青生长在一个即典型又特殊的东亚家庭里。 为什么说这样的家庭“典型”呢?用网络热词总结的话,青青的家庭——重男轻女、长期出轨、家庭暴力。所以当青青告诉我她将要和她父亲对簿公堂后,我脑海中浮现的就是一个“当代女哪吒”的形象,不自觉地想要带入到一些爽文和网络短剧情节里。 然而,这并不是社会新闻,而是真真切切发生在青青身上的故事。 我很好奇,她究竟是怎么决定和父亲切割,或者说,从坏的原生家庭里出走的?出走之后,她的生活又有什么变化?并且,在我的眼里,青青“正直、善良、有阅读量”,她是如何在这样的原生家庭里把自己的养大?如何看待原生家庭对她的影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青青出于对我的信任,向我和我们播客的听众真诚地分享了她最私人的故事,这并不容易,让我们一起从我的视角、从朋友的视角来倾听青青的故事,向青青表达我们的支持。 【本期嘉宾】 青青,当代女哪吒 【本期主播】 路路 【内容提要】 02:30 原生家庭的裂痕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 04:00 再生一个儿子能救婚姻吗? 10:30 当父母关系失衡,孩子会默默承担什么 19:00 离婚、诉讼、反复上诉:关系并不会随着判决自动结束 24:00 当父亲试图用“钥匙”和“财产”换取见面,边界该如何建立 31:00 作为法律人,却仍身处情感旋涡,是更清醒,还是更痛苦 38:30 “我在意的不是钱,是公不公平” 43:00 原生家庭的伤害会跟随一生吗?如何与它长期共处 48:00 把原生家庭当成“身体的一部分”:不是切割,而是学会照料 55:20 “父亲代表社会、母亲代表内在?”对心理学流行论断的反思 58:40 原生家庭如何影响亲密关系选择? 01:11:00 当没有人支持你时,如何成为自己的后盾 01:16:50 人生皆苦,唯有自度 【本期节目中使用的音乐】 岑宁儿,《无常家》 【关于我们】 “女律师来了”是由一群关注多元性别及性别平等的女性法律人共同参与录制的一档节目。我们的平台设立初衷是从女性角度关注性别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性别及性倾向歧视、性别暴力、单身生育等议题;我们有个成员群,目前已经聚集了全国超过200位女性法学生及法律工作者,也欢迎各位通过我们的微信联系并加入我们。Women in law support women in all! 【互动方式】 微信号:nvlvshilaile2022 (“小助手”) 商务合作:[email protected] 【特别鸣谢】 统筹与组织:路路 策划及文案整理:路路 技术支持:徐语婕

79分钟
99+
4周前

Vol.19 MaskPark将入罪?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看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的新未来

女律师来了

近年来,性别暴力的形态正在被技术深刻重塑——从Deepfake到韩国的“N号房”,再到几个月前的“MaskPark”事件,还有当下AI换脸的泛滥。跨境传播、匿名加害与难以消除的私密影像,正在让无数受害者生活在恐惧与羞辱之中。 2025年10月,包括中国在内的60多个联合国成员国签署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这是迄今为止在网络和数字领域第一部由联合国主导制定的全球性国际公约。值得关注的是,公约首次在国际法律文件中将“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影像”列为刑事犯罪,并要求缔约国为受害者提供保护、救助与补偿措施,包括删除非法内容。中国作为公约谈判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公约必然将给我国法律带来改变。 本期节目,我们邀请了法律研究者姝文,一起深入探讨“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technology-facilitated gender-based violence, TFGBV)在中国的法律困境。根据联合国的定义,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指的是“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或其他数字工具实施、协助、加剧或扩大的任何行为,这些行为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性、心理、社会、政治或经济层面的伤害或其他权利与自由的侵害”,具体包括传播私密影像、利用deepfake/AI换脸技术伪造私密图像等。 面对这些新型的性别暴力行为,我们时常感到困惑:为什么现有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罪名难以保护受害者?公约中的“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罪”等条款将如何影响修法?面对跨境取证难、平台责任缺失,受害者保护又将迎来怎样的新方向? 希望随着这份公约的落地,能为那些数字阴影中的幸存者带来真正的曙光。 【本期嘉宾】 姝文,工作于一家专注以法律消除性别暴力的公益律所,性别与法律研究者,最近重点关注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 【本期主播】 姜予予,小红书@姜予予 禹含,刑事律师,长期关注被忽视的暴力 【内容提要】 00:14 背景介绍:数字时代的性别暴力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签署。 01:35 公约科普:填补国际法律空白,确立跨境数据取证与司法合作机制。 04:14 核心关注:公约第16条——将“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列为刑事犯罪。 11:00 概念解析:什么是“技术助长型性别暴力”?(影像性暴力/数位性暴力)。 12:06 热点事件:从韩国N号房、首尔大学N号房,到国内的MaskPark事件。 19:03 近期案例:香港大学AI换脸事件与“制作即犯罪”的争议。 25:59 国内困境:用“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侮辱罪”等罪名规制影像性暴力的局限性(入罪门槛高、污名化、自诉难)。 33:54 取证之痛:服务器在境外、Telegram阅后即焚,受害者为何被迫成为“侦探”? 40:28 破局之道:公约带来的国际司法协助与7×24小时网络合作机制。 43:48 她山之石:韩国“数字性犯罪受害者支援中心”是如何通过公权力协助删帖的? 51:57 展望:中国作为公约首倡者的角色,以及未来国内法转化的可能性。 59:12 嘉宾建议:在等待法律完善的漫长过程中,我们能做什么? 【本期涉及的法律规范】 《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 (全称:《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以及为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系统实施的某些犯罪并共享严重犯罪电子证据而加强国际合作公约》) 第十六条: 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 一、各缔约国均应采取必要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在本国法律中将没有相关权限而故意实施的以下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行为: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系统出售、分销、传送、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某人的私密图像,而未经图像中所描绘的人同意。 二、就本条第一款而言,“私密图像”系指以包括照片或录像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一个年满十八岁的人进行的具有性性质的视觉记录,其中该人的性器官暴露在外,或该人正在进行性活动,这些行为在进行记录时皆属个人隐私,而且在犯罪实施时被描绘者(一人或多人)对其隐私受保护仍保持合理期望。 三、缔约国可酌情将私密图像的定义扩至所描绘的对象包含根据本国法律已达到性活动法定年龄但未满十八岁者,且图像中未描绘对儿童的虐待或剥削。 四、就本条而言,私密图像中描绘的未满十八岁者不具备同意传播构成本公约第十四条所述儿童性虐待或儿童性剥削材料的私密图像的能力。 五、缔约国可规定须有造成伤害的意图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六、缔约国可根据本国法律并依照适用的国际义务,就与本条有关的事项采取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帮助和保护受害人 一、各缔约国均应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向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的受害人提供帮助和保护,尤其是在其受到报复威胁或恐吓的情况下。 二、 各缔约国均应在符合本国法律的情况下制定适当的程序,使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的受害人有机会获得赔偿和补偿。 三、各缔约国均应在符合本国法律的情况下,在对犯罪人提起的刑事诉讼的适当阶段,以不损害犯罪人的辩护权的方式使受害人的意见和关切得到表达和考虑。 四、对于根据本公约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确立的犯罪,各缔约国均应在符合本国法律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与相关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民间社会团体合作,向此类犯罪的受害人提供帮助,包括使其身心得到康复。 五、 各缔约国在适用本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时,均应考虑到受害人的年龄、性别以及特殊情况和需要,包括儿童的特殊情况和需要。 六、 各缔约国均应在本国法律框架允许的限度内采取有效步骤,确保遵从关于删除或屏蔽本公约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所指内容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提及案例】 人民法院参考案例:李某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传播可识别真实身份的淫秽视频,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案件的处理(入库编号:2024-04-1-196-001) 【数据来源】 2023年11月23日《司法部:加强法治建设 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目前,我国已与86个国家签署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与17个国家签署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年均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300余件、民商事请求3000余件。” 【推荐阅读】 《N号房追踪记》([韩] 追踪团火花 著) 【本期节目中使用的音乐】 林忆莲,《沙文》 【关于我们】 “女律师来了”是由一群关注多元性别及性别平等的女性法律人共同参与录制的一档节目。我们的平台设立初衷是从女性角度关注性别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性别及性倾向歧视、性别暴力、单身生育等议题;我们有个成员群,目前已经聚集了全国超过200位女性法学生及法律工作者,也欢迎各位通过我们的微信联系并加入我们。Women in law support women in all! 【互动方式】 微信号:nvlvshilaile2022 (“小助手”) 商务合作:[email protected] 【特别鸣谢】 统筹与组织:姜予予、禹含 策划及文案整理:姜予予、禹含 技术支持:徐语婕

65分钟
99+
1个月前
女律师来了的评价...

空空如也

EarsOnMe

加入我们的 Discord

与播客爱好者一起交流

立即加入

扫描微信二维码

添加微信好友,获取更多播客资讯

微信二维码

播放列表

自动播放下一个

播放列表还是空的

去找些喜欢的节目添加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