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明朝那些事儿以徐霞客的故事结尾 彻底跳出了传统史书 王朝兴衰 权力博弈的宏大叙事框架 把历史的落脚点从王侯将相的公共转向了个体生命的价值 完成了对成功和历史意义的重新定义 当年明月想在与王侯将相的对比中传递他对于历史与人生的核心思考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徐霞客 王阳明心学实践者 真正的知行合一 超越时代
罗塞塔石碑的本质是一个将位置转化为已知的解码器 在我们生活中 它可能是一个概念或者一本书 一次经历 它出现的那一刻 你眼前的混沌会变得清晰 问题会找到突破口
也许肤浅的反义词并不是深刻
琼瑶的自传《我的故事》以细腻的笔触记录了她跌宕起伏的人生,其写作过程跨越三十余年,历经多次修订,内容涵盖从战乱童年到文学巅峰的完整生命轨迹。 一、写作经过:从避谣到生命总结 1. 首版创作(1989年) 1988年琼瑶首次回到大陆,发现坊间流传大量关于她的不实报道,深感有必要“写一本真实的自传” 。次年,她在长沙华天酒店闭关创作,完成首版《我的故事》。书中写到与平鑫涛结婚便戛然而止,部分情节因“保护我爱的人”被简化或删减,例如著名的“乌来车祸”事件——1970年平鑫涛驾车失控冲向悬崖,琼瑶舍命阻拦的细节,最初未被收录。这一版以“真实”为核心,却也因刻意留白引发读者对其情感生活的更多猜想。 2. 多次修订与补充 2015年:简体字版再版时,琼瑶增补后记,简要交代平鑫涛失智后的家庭状况,但因照顾压力未深入展开 。 2018年:耗时近一年修订,新增五万字内容,涵盖婚后生活、影视事业细节,并首次披露《还珠格格》的创作幕后,同时收录数十张私人照片 。 2024年临终修订:在生命最后阶段,琼瑶为“琼瑶作品大合集”重新梳理自传,补写与平鑫涛的财产纠葛、与继子女的矛盾,以及对生死的终极思考。此次修订首次提及平鑫涛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前妻子女,而她直到丈夫去世才得知两个保险柜的存在。她在后记中写道:“活到八十六岁,我终于走出了伤痛,如今的我是快乐的、自由的、翩然的。” 二、内容架构:苦难与荣耀交织的人生史诗 (一)成长:战乱与家庭的双重烙印 1. 动荡童年 1938年生于四川成都的琼瑶,本名陈喆,父亲陈致平是历史学家,母亲袁行恕出身名门。四岁时因战乱随家人辗转逃难,曾在山沟、柴房栖身,弟弟一度失踪又找回,这段经历成为她笔下“乱世爱情”的灵感源泉。书中描写她在重庆防空洞里借手电筒微光阅读《红楼梦》的场景:“文字成了我躲避现实苦难的唯一庇护所。” 2. 学业挫败与家庭疏离 琼瑶文科天赋出众,却因数学极差屡遭母亲苛责。高三时数学仅考20分,看到小妹因98分未得满分痛哭,她深感自己是“被父母遗忘的孩子” 。这种孤独感催生了她对爱情的强烈渴望,也为后来的师生恋埋下伏笔。 (二)情感:三次爱恋与婚姻困局 1. 禁忌初恋(17岁) 国文老师蒋仁(《窗外》中康南的原型)比琼瑶大25岁,两人因文学相知相恋。这段感情因母亲告发至教育局而终结,蒋仁被解聘后远走南部,琼瑶在自传中写道:“母亲撕碎了我的爱情,也撕碎了我对家庭的最后一丝信任。” 2. 失败婚姻(21-26岁) 为逃离家庭压力,琼瑶嫁给台大才子庆筠。婚后生活贫困潦倒,两人常为七块钱菜钱争吵。庆筠因嫉妒琼瑶的文学成就,讥讽她的作品“毫无深度”,最终婚姻以离婚收场。书中披露,庆筠在琼瑶产后第二天便赴美工作,留下她独自照顾襁褓中的儿子。 3. 与平鑫涛的爱恨纠葛 1963年,琼瑶的《窗外》在平鑫涛创办的《皇冠》杂志连载,两人开始长达50年的合作与情感羁绊。平鑫涛以出版人身份支持她的创作,却也将她的65部作品版权收归皇冠,创造超百亿价值。书中既写平鑫涛为她深夜修改剧本、写情书的浪漫,也揭露他在遗嘱中“将钱留给儿孙,爱留给我”的算计。2017年平鑫涛失智后,琼瑶因反对插管治疗与继子女决裂,最终在《雪花飘落之前》中写下:“这场爱情,我用一生去偿还。” (三)事业:从“摇钱树”到文化符号 1. 写作生涯的逆袭 琼瑶从投稿被拒的无名作者,到凭《窗外》一炮而红,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她透露自己曾三个月不出书房,手指写到裹纱布、指纹全无,颈椎和坐骨神经痛到无法站立。《烟雨蒙蒙》《一帘幽梦》等作品不仅让她成为“言情女王”,更推动皇冠从濒临破产的小出版社发展为文化帝国 。 2. 影视改编的辉煌与争议 平鑫涛将琼瑶小说改编为55部电影、34部电视剧,捧红林青霞、刘雪华、赵薇等明星。书中首次披露《还珠格格》创作背后:“小燕子的原型是我在街头看到的一个疯女孩,她的灵动与不羁让我想到,为何不写一个打破礼教的角色?” 但辉煌背后,琼瑶也因版权问题与平鑫涛家族产生矛盾,2017年她秘密将版权从皇冠剥离,为自己和儿子争取到主动权。 (四)晚年反思:爱与自由的终极追寻 1. 财产与亲情的博弈 平鑫涛去世后,琼瑶发现他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前妻子女,自己仅得法定特留份。她在自传中写道:“我曾以为爱能超越一切,却忘了在金钱面前,人性有时如此脆弱。” 但最终她选择放下:“收回版权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我的儿子和孙女,让他们不再因我的‘爱情童话’买单。” 2. 生死观的蜕变 经历平鑫涛的插管之争后,琼瑶在书中提出“尊严死”理念:“我不要在病床上被各种管子维持生命,我要像雪花一样飘然落地,化为尘土。” 2024年5月修订自传时,她在结尾引用苏轼的“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为自己的一生画上句点。 三、文学价值:撕掉标签的真实告白 《我的故事》打破了琼瑶“爱情教母”的公众形象,展现了一个在苦难中挣扎、在爱情中迷失、在事业中觉醒的真实女性。书中既有对《窗外》创作背景的揭秘——“前十四章完全真实,之后是艺术加工” ,也有对自己“恋爱脑”的反思:“我写了一辈子爱情,最终却被爱伤得体无完肤。” 这种坦诚让读者看到,琼瑶不仅是造梦的作家,更是一个在时代洪流中跌宕起伏的凡人。正如她在修订版后记中所说:“我的故事,是雪与火交织的人生,愿它能给读者带来关于生命、爱情与自由的思考。”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关于“王家卫”与“古二”的关联,目前公开信息指向2025年11月爆发的一场舆论风波。以下是事件的核心脉络与背景: 一、事件主体与背景 1. 古二的身份 古二本名程骏年,是一位八零后编剧、导演,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拥有纽约电影学院硕士学位及蓝带厨师认证。他曾执导短片《Hey Judy》入围戛纳电影节,并参与孟京辉工作室话剧导演工作,国内巡演超700场。2016年起,他因资金困境接受王家卫邀请,以“生活助理”身份加入《繁花》剧组,月薪仅3000元,负责核心剧本创作及导演饮食起居。 2. 《繁花》的创作争议 古二自称深度参与了《繁花》剧本创作,包括商战情节、人物关系设定等关键内容,但剧集播出后,他仅被署名为“前期责任编辑”,而编剧署名权归秦雯(《辣妈正传》《我的前半生》编剧)所有。他多次与王家卫团队沟通署名问题未果,最终于2025年10月31日在社交媒体公开多段与王家卫、秦雯的私密录音,引发轩然大波。 二、录音内容与舆论焦点 1. 创作权益争议 录音显示,古二多次向王家卫表达对署名不公的不满,称自己“写了三年商战,结果连编剧栏都进不去”。王家卫团队则回应“项目结束再说”,但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古二还透露,他因高强度工作导致肯尼迪症(一种与渐冻症相似的神经系统疾病)病情加重,而团队对其健康状况漠不关心。 2. 对演员的私下评价 录音中,王家卫对合作演员发表争议言论: 称唐嫣“很装”,指示工作人员通过让老师提前到场等方式“应对”她。 评价陈道明是“极品中的极品”“阴阳同体”,调侃92岁的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 对金靖开黄腔,称“我一定要搞她”,而金靖为角色苦练沪语的42场戏份最终被全部删减。 3. 陈年丑闻被扒 事件发酵后,网友翻出1993年《东邪西毒》剧组在榆林拍摄期间发生的集体嫖娼案,《榆林市志》记载涉案30人,包括16名嫖客、7名暗娼和4名皮条客,剧组当时以“临时工”为由甩锅。这与王家卫团队此次对录音事件的“不回应”态度形成对比,被指公关话术一脉相承。 三、事件影响与行业反思 1. 王家卫的人设崩塌 长期以来,王家卫以“文艺片大师”形象示人,其作品的美学风格和叙事手法备受推崇。但此次事件暴露了其创作模式的另一面:对演员的“折磨式”拍摄(如梁朝伟一个吃梨镜头拍27遍、张震苦练三年八极拳戏份被删剩三场)、对投资人的不负责(《阿飞正传》票房975万港元却耗资4000万港元),以及团队内部的权力压迫。向太陈岚在直播中直言“没有张叔平,王家卫算个屁”,暗示其成功高度依赖搭档的美术、剪辑贡献。 2. 创作者权益的觉醒 古二的维权行动被视为“小人物对抗资本”的典型案例。他在录音中提到:“我只是想在生命最后的阶段留下一点痕迹,‘人死留名,豹死留皮’”。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影视行业“导演中心制”下创作者权益保障的讨论,尤其是编剧、助理等幕后人员的劳动价值如何被尊重。 3. 行业生态的深层矛盾 事件折射出影视圈长期存在的问题: 资本与艺术的失衡:王家卫的“慢工出细活”导致预算超支、周期延长,投资人血本无归,却因作品艺术成就被长期容忍。 权力结构的不透明:导演对剧本、演员、剪辑的绝对控制权,可能导致创作者权益被边缘化。 公众对艺术家的双重标准:过去,观众更关注作品本身,而如今开始将艺术成就与创作者的道德、职业操守分开审视。 四、相关方回应与后续 1. 王家卫团队 《繁花》剧组发表声明否认古二的编剧身份,谴责其偷录行为,但未直接回应录音中的具体内容。王家卫本人截至2025年11月7日仍保持沉默。 2. 演员与行业人士 金靖工作室未直接回应,但网友发现其相关话题热度上升,被调侃为“最大赢家”。 唐嫣粉丝整理其被删减的40分钟戏份,质疑导演剪辑权的合理性。 编剧海岩等业内人士虽未直接发声,但舆论普遍认为此次事件将推动行业对“融梗”“署名权”等问题的规范。 3. 公众舆论 社交媒体上,#王家卫录音# #古二维权#等话题持续发酵。多数网友同情古二的遭遇,批评王家卫“德不配位”,也有部分人认为古二私自录音的行为不道德。事件还引发对“艺术创作是否需要绝对自由”的讨论,有观点认为,艺术家的才华不应成为掩盖其人格缺陷的盾牌。 五、总结 古二曝光的录音事件不仅是个人维权行为,更是对影视行业权力结构、创作伦理的一次公开拷问。它揭示了“大师光环”背后可能存在的资本压迫、创作者权益缺失等问题,也促使公众重新思考艺术成就与创作者个人品德之间的关系。对于王家卫而言,此次危机若无法妥善处理,可能成为其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点;而对整个行业来说,这或许是推动制度改革、建立更公平创作环境的契机。正如网友所言:“墨镜碎了可以再买,但信任碎了,就真的拼不回来了”。 在国际影视与文化产业中,利益分配机制以法律框架、行业自治与市场博弈为核心,通过多层次规则确保创作者、资本方、平台方等多方权益平衡。以下从核心国家实践、行业细分领域及技术变革下的新机制展开分析: 一、美国:工会主导的阶梯式分配与版权量化体系 1. 票房分账:制片方主导的动态博弈 阶梯式递减模式:首周制片方分得票房的70%-90%(如迪士尼《星球大战》系列可达95%),后续逐周递减至25%。院线主要依赖爆米花等衍生品盈利,这一机制保障头部项目快速回本。 保底条款与IP议价权:超级IP影片(如漫威)可要求保底分账比例(如首周70%),若阶梯分账低于保底则按高者执行。迪士尼曾要求《星球大战8》分账65%,违约则升至70%,凸显头部公司对产业链的控制。 2. 创作者权益:工会量化贡献与署名分成 编剧署名权与分成:美国编剧工会(WGA)规定,对剧本贡献超过30%者可获得“Screenplay By”署名,并分得票房的2.5%、DVD收入的1.2%及流媒体分成。2022年,Netflix因《蒙上你的眼》等139部影片未按协议支付编剧剩余款项,被仲裁赔偿4200万美元 。 流媒体成功奖金:2023年罢工后,WGA与流媒体平台达成协议,若剧集首播90天内观看时长达到平台国内订阅用户的20%,编剧可获固定剩余款项50%的额外奖金。例如,《怪奇物语》等热门剧集的编剧因此增收。 3. 导演与制片方博弈 导演作者权:导演工会(DGA)保障导演对剪辑、拍摄风格的控制权,并通过协议限制制片方修改权。例如,克里斯托弗·诺兰在《奥本海默》中坚持使用IMAX胶片拍摄,并拥有最终剪辑权。 制片人双重署名:若制片人对剧本创作有实质贡献(如提出核心创意),可同时获得“Producer”和“Screenwriter”署名,分取两份收益。 二、欧盟:集体管理与版权价值分层分配 1. 音乐版权:三分法与透明化机制 SACEM的分配规则:音乐版权收入扣除6%手续费后,按25%作者、25%作曲者、50%出版商的比例分配 。例如,一首歌曲在流媒体播放产生的收入,创作者与出版商各得一半。 跨境版税结算:欧盟通过《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要求平台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双重核查”,并建立统一的版权数据库,确保跨国使用的版税精准分配。 2. 影视改编权:严格授权与收益共享 法国Droit d'auteur原则:改编他人作品需获得原作者书面授权,且改编作品的版权独立于原作。例如,Netflix改编法国小说《艾米丽在巴黎》时,因未充分尊重原作文化背景,被原作者起诉并被迫修改剧情。 衍生作品分成:若改编作品产生衍生品收入(如玩具、游戏),原作者可主张一定比例分成。例如,《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原著作者J.K.罗琳获得票房和衍生品收入的15%。 3. AI时代的新探索 主动同意与IP分成:OpenAI在欧盟压力下,将Sora 2模型的版权政策从“选择退出”改为“主动同意”,允许版权方授权角色生成并参与收益分成。例如,任天堂若授权皮卡丘形象,可从相关视频的广告收入中获得分成。 三、日韩:政策驱动与文化输出导向 1. 韩国:政府基金与税收优惠 1万亿韩元文化基金:韩国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影视创作,重点投向有望冲击奥斯卡、艾美奖的项目。例如,《寄生虫》制作成本1100万美元,获得基金150万美元资助。 税收减免与补贴:新建文化企业前6年享受公司所得税逐级递增优惠(前2年全免,后4年减半),并可申请最高50%的律师费补贴用于维权。 2. 日本:集体管理与工业化分账 JASRAC的二次分配:CD销售收入的6%作为版权费支付给JASRAC,扣除6%手续费后,50%分配给音乐出版社,出版社再将其中50%支付给词曲作者。例如,一张售价1200日元的CD售出10万张,创作者可获约338万日元。 衍生内容分成:动漫角色的授权收入按“原作者30%、制作委员会30%、发行方40%”分配。例如,《鬼灭之刃》的炭治郎形象授权收入,原作者吾峠呼世晴分得三成。 四、流媒体与AI时代的利益重构 1. 流媒体平台的动态分成 Netflix的成本加模型:2022年仲裁后,Netflix需按“成本加11%”计算编剧剩余款项。例如,一部预算1亿美元的电影,编剧可获110万美元分成 。 YouTube的广告分成:创作者可获得视频广告收入的55%,平台保留45%。例如,一个拥有100万订阅者的频道,若单条视频播放量达1000万次,可获约4万美元收益。 2. AI生成内容的分配争议 训练数据补偿机制:欧盟建议AI开发者向版权方支付训练数据许可费,按模型使用量或生成内容收益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Midjourney可能需向Getty Images支付图片库使用费。 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欧盟法院裁定,AI生成作品若未体现人类创造性则不享有版权,训练数据的版权方有权索赔。例如,某公司使用AI生成的画作被判定为“数据处理结果”,原训练数据的摄影师可要求赔偿 五、典型案例与行业启示 1. 《美国骗局》编剧署名案(2014年) 争议焦点:编剧Eric Warren Singer与导演David O. Russell就剧本贡献产生分歧。 裁决结果:WGA仲裁委员会认定Singer完成60%初稿,获得“唯一编剧”署名,Russell仅保留“故事构思”署名权。 启示:工会量化贡献的机制有效平衡创作者权益,避免资方或导演单方面主导署名。 2. OpenAI与迪士尼的博弈(2025年) 事件背景:用户利用Sora生成《冰雪奇缘》衍生视频,迪士尼要求下架并索赔。 解决方案:OpenAI改为“主动同意”模式,与迪士尼协商角色授权分成比例(预计10%-20%),并建立内容过滤系统防止侵权。 总结 国际影视行业的利益分配机制呈现以下特点: 1. 法律刚性与行业自治结合:美国工会通过集体协议量化权益,欧盟通过版权指令统一规则,日韩以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 2. 动态博弈与分层分配:票房分账阶梯式递减、流媒体成功奖金、AI分成机制等,均体现对内容价值的精准定价。 3. 技术驱动与风险共担:AI生成内容的利益分配仍在探索,但“主动同意+分成”模式已成为主流方向。 这些经验表明,透明化规则、创作者议价权提升及技术工具的应用,是实现多方共赢的关键。对于中国而言,可借鉴工会协商机制、集体管理组织的精细化分配及AI版权分成试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
琼瑶诉于正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其始末、结果及影响深刻反映了原创维权的复杂性与法律的进步。以下从事件经过、结果、影响及涉及人员四方面展开: 一、事件经过 1. 侵权指控与诉讼发起(2014年) 2014年4月,琼瑶发现于正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与自己1992年的小说及剧本《梅花烙》存在21处核心情节雷同,包括“偷龙转凤”“肩头烙梅花印记”“坠崖失忆”等关键桥段,甚至台词高度相似。同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于正及四家影视公司(湖南经视、东阳欢娱、万达影视、东阳星瑞)侵害其改编权和摄制权,索赔2000万元 。 2. 庭审与争议焦点(2014-2015年) 侵权认定:法院通过“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认定《宫锁连城》在人物设置、情节结构及逻辑关系上与《梅花烙》构成实质性相似。例如,《梅花烙》中福晋为保地位偷换婴儿、女儿流落民间后与男主产生虐恋,《宫锁连城》不仅照搬这一核心情节链,还加入“公主插足爱情线”等细节。 法律交锋:于正律师辩称情节属于“通用思想”不受保护,但琼瑶方当庭播放《梅花烙》片段,法官亦感叹台词雷同。此外,琼瑶提交的109位编剧联署声明(包括海岩、高满堂等)声援原创,形成舆论压力 。 3. 判决与执行(2015-2020年) 一审与终审:2015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五被告共同侵权,需停止《宫锁连城》的发行传播,赔偿琼瑶500万元,并由于正公开道歉 。 道歉拖延与强制执行:于正虽支付赔偿金,但长期拒绝道歉。2018年法院发布强制执行公告,要求其在《法制日报》登报道歉;2020年12月31日,于正迫于舆论压力在微博发表道歉声明,但仅设置半年可见,后被删除 。 二、结果 1. 法律层面 经济赔偿:五被告连带赔偿琼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创当时国内剧本著作权侵权赔偿纪录 。 行为禁令:《宫锁连城》全平台下架,永久停止发行传播 。 道歉义务:于正最终通过微博道歉,但诚意备受质疑,琼瑶生前未明确接受。 2. 社会层面 琼瑶的态度:她表示胜诉“不是钱的问题,是给所有创作者一个公道”,并将500万元赔偿金设立“琼瑶文化基金”,用于扶持青年原创 。 行业震动:该案被称为“文艺版权第一案”,引发全社会对抄袭行为的强烈谴责,推动影视行业反思原创价值 。 三、影响 1. 法律标杆意义 实质性相似判定标准:法院通过“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明确保护具体情节、人物关系及逻辑结构的独创性表达,为后续著作权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维权成本与周期:案件历时6年(2014-2020),反映出原创维权的复杂性,但法院最终坚持公正判决,增强了创作者的信心。 2. 行业生态重塑 抄袭成本上升:于正的败诉促使影视公司加强剧本版权审查,编剧行业对“融梗”“洗稿”等行为的警惕性显著提高。 舆论监督作用:公众对抄袭的零容忍态度通过社交媒体放大,形成“全民监督”氛围,如《宫锁连城》下架后,于正多部作品被重新审视。 3. 文化价值导向 尊重原创成为共识:案件推动公众认识到原创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琼瑶的维权行动被视为“捍卫创作尊严”的象征。 国际影响:该案被海外媒体关注,提升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际形象。 四、涉及人员 1. 核心当事人 琼瑶(陈喆):原告,著名作家、编剧,《梅花烙》的著作权人。 于正(余征):被告,《宫锁连城》编剧、制作人,被判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 2. 关联影视公司 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宫锁连城》出品方之一,被判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 。 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正旗下公司,同为出品方,承担连带责任 。 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摄制,需共同赔偿 。 3. 司法与舆论参与者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的司法机构 。 109位联署编剧:包括史航、王晶、海岩、高满堂等,公开声援琼瑶,推动行业声讨抄袭 。 媒体与公众:通过舆论施压,间接影响案件走向,如湖南卫视因拒绝琼瑶暂缓播出请求引发争议。 总结 琼瑶诉于正案不仅是一场法律胜诉,更是一次对原创精神的捍卫。其结果不仅为创作者提供了维权范例,也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注入了动力。尽管于正的道歉姗姗来迟,但案件所引发的社会共识与法律进步,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正如琼瑶所言:“剽窃行为不应成为榜样”,该案的遗产将持续激励原创者为尊严而战。
最近沉迷古龙。 看了张智尧版本的楚留香新传后就一直考古古龙。 古龙笔下有无数个浪子,他们各有各的魅力。 浪子是离家流浪的人,无论他们是什么原因离开他们唯一的目的是追求自由成为一个自由的人。 浪子知道自己是什么人,该干什么。他们有自己的判断是非的标准。选择他们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 浪子复活了,古代游侠的传统。我们在古龙笔下的浪子身上看到了人性的解放和自由。
人为制造的稀缺性,人为制造的权威和认同,为奢侈品镀金。让奢侈品成为最高价值属性的社交货币之一。 奢侈品的价值,往往超越了产品本身的功能性。更多的体现在其象征意义上。奢侈品被视为身份地位和品位的象征,就像《皇帝的新装》中的衣服一样,虽然实际上可能并没有任何实际的价值,但人们却愿意为它付出高昂的代价。 消费者购买奢侈品很多时候是因为社会对这些品牌的认同和推崇,就像故事中的大臣和市民,他们选择相信衣服的存在是因为害怕被孤立或被认为愚蠢。同样消费者购买奢侈品往往是为了获得社会的认同而不是因为产品本身的实用性。 后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会购买那些没有实用性却蕴含了一串串文化符号的产品,在未来人类的社交,越来越依赖通过社交货币促成和实现。
也许AI智能时代能把你变成一个多才多艺的操盘手, 但是你一个人怎么打得过拥有多个操盘手的公司呢? 成功的模式再怎么复制也是需要人去实现,本质依然是人的竞争。 以一敌百,胜率几乎为0。 当然,平台的锦鲤除外。
2016年上线的超绝宝藏综艺剧。槽点和笑点一样密集。我要把这部搞笑喜剧推给每一个不快乐的人。
女人无论如何要活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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