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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关于“王家卫”与“古二”的关联,目前公开信息指向2025年11月爆发的一场舆论风波。以下是事件的核心脉络与背景:
一、事件主体与背景
1. 古二的身份
古二本名程骏年,是一位八零后编剧、导演,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拥有纽约电影学院硕士学位及蓝带厨师认证。他曾执导短片《Hey Judy》入围戛纳电影节,并参与孟京辉工作室话剧导演工作,国内巡演超700场。2016年起,他因资金困境接受王家卫邀请,以“生活助理”身份加入《繁花》剧组,月薪仅3000元,负责核心剧本创作及导演饮食起居。
2. 《繁花》的创作争议
古二自称深度参与了《繁花》剧本创作,包括商战情节、人物关系设定等关键内容,但剧集播出后,他仅被署名为“前期责任编辑”,而编剧署名权归秦雯(《辣妈正传》《我的前半生》编剧)所有。他多次与王家卫团队沟通署名问题未果,最终于2025年10月31日在社交媒体公开多段与王家卫、秦雯的私密录音,引发轩然大波。
二、录音内容与舆论焦点
1. 创作权益争议
录音显示,古二多次向王家卫表达对署名不公的不满,称自己“写了三年商战,结果连编剧栏都进不去”。王家卫团队则回应“项目结束再说”,但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古二还透露,他因高强度工作导致肯尼迪症(一种与渐冻症相似的神经系统疾病)病情加重,而团队对其健康状况漠不关心。
2. 对演员的私下评价
录音中,王家卫对合作演员发表争议言论:
称唐嫣“很装”,指示工作人员通过让老师提前到场等方式“应对”她。
评价陈道明是“极品中的极品”“阴阳同体”,调侃92岁的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
对金靖开黄腔,称“我一定要搞她”,而金靖为角色苦练沪语的42场戏份最终被全部删减。
3. 陈年丑闻被扒
事件发酵后,网友翻出1993年《东邪西毒》剧组在榆林拍摄期间发生的集体嫖娼案,《榆林市志》记载涉案30人,包括16名嫖客、7名暗娼和4名皮条客,剧组当时以“临时工”为由甩锅。这与王家卫团队此次对录音事件的“不回应”态度形成对比,被指公关话术一脉相承。
三、事件影响与行业反思
1. 王家卫的人设崩塌
长期以来,王家卫以“文艺片大师”形象示人,其作品的美学风格和叙事手法备受推崇。但此次事件暴露了其创作模式的另一面:对演员的“折磨式”拍摄(如梁朝伟一个吃梨镜头拍27遍、张震苦练三年八极拳戏份被删剩三场)、对投资人的不负责(《阿飞正传》票房975万港元却耗资4000万港元),以及团队内部的权力压迫。向太陈岚在直播中直言“没有张叔平,王家卫算个屁”,暗示其成功高度依赖搭档的美术、剪辑贡献。
2. 创作者权益的觉醒
古二的维权行动被视为“小人物对抗资本”的典型案例。他在录音中提到:“我只是想在生命最后的阶段留下一点痕迹,‘人死留名,豹死留皮’”。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影视行业“导演中心制”下创作者权益保障的讨论,尤其是编剧、助理等幕后人员的劳动价值如何被尊重。
3. 行业生态的深层矛盾
事件折射出影视圈长期存在的问题:
资本与艺术的失衡:王家卫的“慢工出细活”导致预算超支、周期延长,投资人血本无归,却因作品艺术成就被长期容忍。
权力结构的不透明:导演对剧本、演员、剪辑的绝对控制权,可能导致创作者权益被边缘化。
公众对艺术家的双重标准:过去,观众更关注作品本身,而如今开始将艺术成就与创作者的道德、职业操守分开审视。
四、相关方回应与后续
1. 王家卫团队
《繁花》剧组发表声明否认古二的编剧身份,谴责其偷录行为,但未直接回应录音中的具体内容。王家卫本人截至2025年11月7日仍保持沉默。
2. 演员与行业人士
金靖工作室未直接回应,但网友发现其相关话题热度上升,被调侃为“最大赢家”。
唐嫣粉丝整理其被删减的40分钟戏份,质疑导演剪辑权的合理性。
编剧海岩等业内人士虽未直接发声,但舆论普遍认为此次事件将推动行业对“融梗”“署名权”等问题的规范。
3. 公众舆论
社交媒体上,#王家卫录音# #古二维权#等话题持续发酵。多数网友同情古二的遭遇,批评王家卫“德不配位”,也有部分人认为古二私自录音的行为不道德。事件还引发对“艺术创作是否需要绝对自由”的讨论,有观点认为,艺术家的才华不应成为掩盖其人格缺陷的盾牌。
五、总结
古二曝光的录音事件不仅是个人维权行为,更是对影视行业权力结构、创作伦理的一次公开拷问。它揭示了“大师光环”背后可能存在的资本压迫、创作者权益缺失等问题,也促使公众重新思考艺术成就与创作者个人品德之间的关系。对于王家卫而言,此次危机若无法妥善处理,可能成为其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点;而对整个行业来说,这或许是推动制度改革、建立更公平创作环境的契机。正如网友所言:“墨镜碎了可以再买,但信任碎了,就真的拼不回来了”。
在国际影视与文化产业中,利益分配机制以法律框架、行业自治与市场博弈为核心,通过多层次规则确保创作者、资本方、平台方等多方权益平衡。以下从核心国家实践、行业细分领域及技术变革下的新机制展开分析:
一、美国:工会主导的阶梯式分配与版权量化体系
1. 票房分账:制片方主导的动态博弈
阶梯式递减模式:首周制片方分得票房的70%-90%(如迪士尼《星球大战》系列可达95%),后续逐周递减至25%。院线主要依赖爆米花等衍生品盈利,这一机制保障头部项目快速回本。
保底条款与IP议价权:超级IP影片(如漫威)可要求保底分账比例(如首周70%),若阶梯分账低于保底则按高者执行。迪士尼曾要求《星球大战8》分账65%,违约则升至70%,凸显头部公司对产业链的控制。
2. 创作者权益:工会量化贡献与署名分成
编剧署名权与分成:美国编剧工会(WGA)规定,对剧本贡献超过30%者可获得“Screenplay By”署名,并分得票房的2.5%、DVD收入的1.2%及流媒体分成。2022年,Netflix因《蒙上你的眼》等139部影片未按协议支付编剧剩余款项,被仲裁赔偿4200万美元 。
流媒体成功奖金:2023年罢工后,WGA与流媒体平台达成协议,若剧集首播90天内观看时长达到平台国内订阅用户的20%,编剧可获固定剩余款项50%的额外奖金。例如,《怪奇物语》等热门剧集的编剧因此增收。
3. 导演与制片方博弈
导演作者权:导演工会(DGA)保障导演对剪辑、拍摄风格的控制权,并通过协议限制制片方修改权。例如,克里斯托弗·诺兰在《奥本海默》中坚持使用IMAX胶片拍摄,并拥有最终剪辑权。
制片人双重署名:若制片人对剧本创作有实质贡献(如提出核心创意),可同时获得“Producer”和“Screenwriter”署名,分取两份收益。
二、欧盟:集体管理与版权价值分层分配
1. 音乐版权:三分法与透明化机制
SACEM的分配规则:音乐版权收入扣除6%手续费后,按25%作者、25%作曲者、50%出版商的比例分配 。例如,一首歌曲在流媒体播放产生的收入,创作者与出版商各得一半。
跨境版税结算:欧盟通过《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要求平台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双重核查”,并建立统一的版权数据库,确保跨国使用的版税精准分配。
2. 影视改编权:严格授权与收益共享
法国Droit d'auteur原则:改编他人作品需获得原作者书面授权,且改编作品的版权独立于原作。例如,Netflix改编法国小说《艾米丽在巴黎》时,因未充分尊重原作文化背景,被原作者起诉并被迫修改剧情。
衍生作品分成:若改编作品产生衍生品收入(如玩具、游戏),原作者可主张一定比例分成。例如,《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原著作者J.K.罗琳获得票房和衍生品收入的15%。
3. AI时代的新探索
主动同意与IP分成:OpenAI在欧盟压力下,将Sora 2模型的版权政策从“选择退出”改为“主动同意”,允许版权方授权角色生成并参与收益分成。例如,任天堂若授权皮卡丘形象,可从相关视频的广告收入中获得分成。
三、日韩:政策驱动与文化输出导向
1. 韩国:政府基金与税收优惠
1万亿韩元文化基金:韩国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影视创作,重点投向有望冲击奥斯卡、艾美奖的项目。例如,《寄生虫》制作成本1100万美元,获得基金150万美元资助。
税收减免与补贴:新建文化企业前6年享受公司所得税逐级递增优惠(前2年全免,后4年减半),并可申请最高50%的律师费补贴用于维权。
2. 日本:集体管理与工业化分账
JASRAC的二次分配:CD销售收入的6%作为版权费支付给JASRAC,扣除6%手续费后,50%分配给音乐出版社,出版社再将其中50%支付给词曲作者。例如,一张售价1200日元的CD售出10万张,创作者可获约338万日元。
衍生内容分成:动漫角色的授权收入按“原作者30%、制作委员会30%、发行方40%”分配。例如,《鬼灭之刃》的炭治郎形象授权收入,原作者吾峠呼世晴分得三成。
四、流媒体与AI时代的利益重构
1. 流媒体平台的动态分成
Netflix的成本加模型:2022年仲裁后,Netflix需按“成本加11%”计算编剧剩余款项。例如,一部预算1亿美元的电影,编剧可获110万美元分成 。
YouTube的广告分成:创作者可获得视频广告收入的55%,平台保留45%。例如,一个拥有100万订阅者的频道,若单条视频播放量达1000万次,可获约4万美元收益。
2. AI生成内容的分配争议
训练数据补偿机制:欧盟建议AI开发者向版权方支付训练数据许可费,按模型使用量或生成内容收益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Midjourney可能需向Getty Images支付图片库使用费。
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欧盟法院裁定,AI生成作品若未体现人类创造性则不享有版权,训练数据的版权方有权索赔。例如,某公司使用AI生成的画作被判定为“数据处理结果”,原训练数据的摄影师可要求赔偿
五、典型案例与行业启示
1. 《美国骗局》编剧署名案(2014年)
争议焦点:编剧Eric Warren Singer与导演David O. Russell就剧本贡献产生分歧。
裁决结果:WGA仲裁委员会认定Singer完成60%初稿,获得“唯一编剧”署名,Russell仅保留“故事构思”署名权。
启示:工会量化贡献的机制有效平衡创作者权益,避免资方或导演单方面主导署名。
2. OpenAI与迪士尼的博弈(2025年)
事件背景:用户利用Sora生成《冰雪奇缘》衍生视频,迪士尼要求下架并索赔。
解决方案:OpenAI改为“主动同意”模式,与迪士尼协商角色授权分成比例(预计10%-20%),并建立内容过滤系统防止侵权。
总结
国际影视行业的利益分配机制呈现以下特点:
1. 法律刚性与行业自治结合:美国工会通过集体协议量化权益,欧盟通过版权指令统一规则,日韩以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
2. 动态博弈与分层分配:票房分账阶梯式递减、流媒体成功奖金、AI分成机制等,均体现对内容价值的精准定价。
3. 技术驱动与风险共担:AI生成内容的利益分配仍在探索,但“主动同意+分成”模式已成为主流方向。
这些经验表明,透明化规则、创作者议价权提升及技术工具的应用,是实现多方共赢的关键。对于中国而言,可借鉴工会协商机制、集体管理组织的精细化分配及AI版权分成试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
关于“王家卫”与“古二”的关联,目前公开信息指向2025年11月爆发的一场舆论风波。以下是事件的核心脉络与背景:
一、事件主体与背景
1. 古二的身份
古二本名程骏年,是一位八零后编剧、导演,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拥有纽约电影学院硕士学位及蓝带厨师认证。他曾执导短片《Hey Judy》入围戛纳电影节,并参与孟京辉工作室话剧导演工作,国内巡演超700场。2016年起,他因资金困境接受王家卫邀请,以“生活助理”身份加入《繁花》剧组,月薪仅3000元,负责核心剧本创作及导演饮食起居。
2. 《繁花》的创作争议
古二自称深度参与了《繁花》剧本创作,包括商战情节、人物关系设定等关键内容,但剧集播出后,他仅被署名为“前期责任编辑”,而编剧署名权归秦雯(《辣妈正传》《我的前半生》编剧)所有。他多次与王家卫团队沟通署名问题未果,最终于2025年10月31日在社交媒体公开多段与王家卫、秦雯的私密录音,引发轩然大波。
二、录音内容与舆论焦点
1. 创作权益争议
录音显示,古二多次向王家卫表达对署名不公的不满,称自己“写了三年商战,结果连编剧栏都进不去”。王家卫团队则回应“项目结束再说”,但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古二还透露,他因高强度工作导致肯尼迪症(一种与渐冻症相似的神经系统疾病)病情加重,而团队对其健康状况漠不关心。
2. 对演员的私下评价
录音中,王家卫对合作演员发表争议言论:
称唐嫣“很装”,指示工作人员通过让老师提前到场等方式“应对”她。
评价陈道明是“极品中的极品”“阴阳同体”,调侃92岁的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
对金靖开黄腔,称“我一定要搞她”,而金靖为角色苦练沪语的42场戏份最终被全部删减。
3. 陈年丑闻被扒
事件发酵后,网友翻出1993年《东邪西毒》剧组在榆林拍摄期间发生的集体嫖娼案,《榆林市志》记载涉案30人,包括16名嫖客、7名暗娼和4名皮条客,剧组当时以“临时工”为由甩锅。这与王家卫团队此次对录音事件的“不回应”态度形成对比,被指公关话术一脉相承。
三、事件影响与行业反思
1. 王家卫的人设崩塌
长期以来,王家卫以“文艺片大师”形象示人,其作品的美学风格和叙事手法备受推崇。但此次事件暴露了其创作模式的另一面:对演员的“折磨式”拍摄(如梁朝伟一个吃梨镜头拍27遍、张震苦练三年八极拳戏份被删剩三场)、对投资人的不负责(《阿飞正传》票房975万港元却耗资4000万港元),以及团队内部的权力压迫。向太陈岚在直播中直言“没有张叔平,王家卫算个屁”,暗示其成功高度依赖搭档的美术、剪辑贡献。
2. 创作者权益的觉醒
古二的维权行动被视为“小人物对抗资本”的典型案例。他在录音中提到:“我只是想在生命最后的阶段留下一点痕迹,‘人死留名,豹死留皮’”。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影视行业“导演中心制”下创作者权益保障的讨论,尤其是编剧、助理等幕后人员的劳动价值如何被尊重。
3. 行业生态的深层矛盾
事件折射出影视圈长期存在的问题:
资本与艺术的失衡:王家卫的“慢工出细活”导致预算超支、周期延长,投资人血本无归,却因作品艺术成就被长期容忍。
权力结构的不透明:导演对剧本、演员、剪辑的绝对控制权,可能导致创作者权益被边缘化。
公众对艺术家的双重标准:过去,观众更关注作品本身,而如今开始将艺术成就与创作者的道德、职业操守分开审视。
四、相关方回应与后续
1. 王家卫团队
《繁花》剧组发表声明否认古二的编剧身份,谴责其偷录行为,但未直接回应录音中的具体内容。王家卫本人截至2025年11月7日仍保持沉默。
2. 演员与行业人士
金靖工作室未直接回应,但网友发现其相关话题热度上升,被调侃为“最大赢家”。
唐嫣粉丝整理其被删减的40分钟戏份,质疑导演剪辑权的合理性。
编剧海岩等业内人士虽未直接发声,但舆论普遍认为此次事件将推动行业对“融梗”“署名权”等问题的规范。
3. 公众舆论
社交媒体上,#王家卫录音# #古二维权#等话题持续发酵。多数网友同情古二的遭遇,批评王家卫“德不配位”,也有部分人认为古二私自录音的行为不道德。事件还引发对“艺术创作是否需要绝对自由”的讨论,有观点认为,艺术家的才华不应成为掩盖其人格缺陷的盾牌。
五、总结
古二曝光的录音事件不仅是个人维权行为,更是对影视行业权力结构、创作伦理的一次公开拷问。它揭示了“大师光环”背后可能存在的资本压迫、创作者权益缺失等问题,也促使公众重新思考艺术成就与创作者个人品德之间的关系。对于王家卫而言,此次危机若无法妥善处理,可能成为其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点;而对整个行业来说,这或许是推动制度改革、建立更公平创作环境的契机。正如网友所言:“墨镜碎了可以再买,但信任碎了,就真的拼不回来了”。
在国际影视与文化产业中,利益分配机制以法律框架、行业自治与市场博弈为核心,通过多层次规则确保创作者、资本方、平台方等多方权益平衡。以下从核心国家实践、行业细分领域及技术变革下的新机制展开分析:
一、美国:工会主导的阶梯式分配与版权量化体系
1. 票房分账:制片方主导的动态博弈
阶梯式递减模式:首周制片方分得票房的70%-90%(如迪士尼《星球大战》系列可达95%),后续逐周递减至25%。院线主要依赖爆米花等衍生品盈利,这一机制保障头部项目快速回本。
保底条款与IP议价权:超级IP影片(如漫威)可要求保底分账比例(如首周70%),若阶梯分账低于保底则按高者执行。迪士尼曾要求《星球大战8》分账65%,违约则升至70%,凸显头部公司对产业链的控制。
2. 创作者权益:工会量化贡献与署名分成
编剧署名权与分成:美国编剧工会(WGA)规定,对剧本贡献超过30%者可获得“Screenplay By”署名,并分得票房的2.5%、DVD收入的1.2%及流媒体分成。2022年,Netflix因《蒙上你的眼》等139部影片未按协议支付编剧剩余款项,被仲裁赔偿4200万美元 。
流媒体成功奖金:2023年罢工后,WGA与流媒体平台达成协议,若剧集首播90天内观看时长达到平台国内订阅用户的20%,编剧可获固定剩余款项50%的额外奖金。例如,《怪奇物语》等热门剧集的编剧因此增收。
3. 导演与制片方博弈
导演作者权:导演工会(DGA)保障导演对剪辑、拍摄风格的控制权,并通过协议限制制片方修改权。例如,克里斯托弗·诺兰在《奥本海默》中坚持使用IMAX胶片拍摄,并拥有最终剪辑权。
制片人双重署名:若制片人对剧本创作有实质贡献(如提出核心创意),可同时获得“Producer”和“Screenwriter”署名,分取两份收益。
二、欧盟:集体管理与版权价值分层分配
1. 音乐版权:三分法与透明化机制
SACEM的分配规则:音乐版权收入扣除6%手续费后,按25%作者、25%作曲者、50%出版商的比例分配 。例如,一首歌曲在流媒体播放产生的收入,创作者与出版商各得一半。
跨境版税结算:欧盟通过《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要求平台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双重核查”,并建立统一的版权数据库,确保跨国使用的版税精准分配。
2. 影视改编权:严格授权与收益共享
法国Droit d'auteur原则:改编他人作品需获得原作者书面授权,且改编作品的版权独立于原作。例如,Netflix改编法国小说《艾米丽在巴黎》时,因未充分尊重原作文化背景,被原作者起诉并被迫修改剧情。
衍生作品分成:若改编作品产生衍生品收入(如玩具、游戏),原作者可主张一定比例分成。例如,《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原著作者J.K.罗琳获得票房和衍生品收入的15%。
3. AI时代的新探索
主动同意与IP分成:OpenAI在欧盟压力下,将Sora 2模型的版权政策从“选择退出”改为“主动同意”,允许版权方授权角色生成并参与收益分成。例如,任天堂若授权皮卡丘形象,可从相关视频的广告收入中获得分成。
三、日韩:政策驱动与文化输出导向
1. 韩国:政府基金与税收优惠
1万亿韩元文化基金:韩国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影视创作,重点投向有望冲击奥斯卡、艾美奖的项目。例如,《寄生虫》制作成本1100万美元,获得基金150万美元资助。
税收减免与补贴:新建文化企业前6年享受公司所得税逐级递增优惠(前2年全免,后4年减半),并可申请最高50%的律师费补贴用于维权。
2. 日本:集体管理与工业化分账
JASRAC的二次分配:CD销售收入的6%作为版权费支付给JASRAC,扣除6%手续费后,50%分配给音乐出版社,出版社再将其中50%支付给词曲作者。例如,一张售价1200日元的CD售出10万张,创作者可获约338万日元。
衍生内容分成:动漫角色的授权收入按“原作者30%、制作委员会30%、发行方40%”分配。例如,《鬼灭之刃》的炭治郎形象授权收入,原作者吾峠呼世晴分得三成。
四、流媒体与AI时代的利益重构
1. 流媒体平台的动态分成
Netflix的成本加模型:2022年仲裁后,Netflix需按“成本加11%”计算编剧剩余款项。例如,一部预算1亿美元的电影,编剧可获110万美元分成 。
YouTube的广告分成:创作者可获得视频广告收入的55%,平台保留45%。例如,一个拥有100万订阅者的频道,若单条视频播放量达1000万次,可获约4万美元收益。
2. AI生成内容的分配争议
训练数据补偿机制:欧盟建议AI开发者向版权方支付训练数据许可费,按模型使用量或生成内容收益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Midjourney可能需向Getty Images支付图片库使用费。
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欧盟法院裁定,AI生成作品若未体现人类创造性则不享有版权,训练数据的版权方有权索赔。例如,某公司使用AI生成的画作被判定为“数据处理结果”,原训练数据的摄影师可要求赔偿
五、典型案例与行业启示
1. 《美国骗局》编剧署名案(2014年)
争议焦点:编剧Eric Warren Singer与导演David O. Russell就剧本贡献产生分歧。
裁决结果:WGA仲裁委员会认定Singer完成60%初稿,获得“唯一编剧”署名,Russell仅保留“故事构思”署名权。
启示:工会量化贡献的机制有效平衡创作者权益,避免资方或导演单方面主导署名。
2. OpenAI与迪士尼的博弈(2025年)
事件背景:用户利用Sora生成《冰雪奇缘》衍生视频,迪士尼要求下架并索赔。
解决方案:OpenAI改为“主动同意”模式,与迪士尼协商角色授权分成比例(预计10%-20%),并建立内容过滤系统防止侵权。
总结
国际影视行业的利益分配机制呈现以下特点:
1. 法律刚性与行业自治结合:美国工会通过集体协议量化权益,欧盟通过版权指令统一规则,日韩以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
2. 动态博弈与分层分配:票房分账阶梯式递减、流媒体成功奖金、AI分成机制等,均体现对内容价值的精准定价。
3. 技术驱动与风险共担:AI生成内容的利益分配仍在探索,但“主动同意+分成”模式已成为主流方向。
这些经验表明,透明化规则、创作者议价权提升及技术工具的应用,是实现多方共赢的关键。对于中国而言,可借鉴工会协商机制、集体管理组织的精细化分配及AI版权分成试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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