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路易十四野心勃勃,1688 年出兵奥地利引发欧洲反法,开启九年大同盟战争,最终双方因灾荒与内耗议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近亲通婚恶果尽显,卡洛斯二世无嗣,路易十四借机让孙子继承西班牙王位,引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英国国王威廉三世正欲参战却意外坠马身亡,他的离世如何深刻改变英国国运?又为何让如今欧洲所有王室都拥有共同祖先?安妮女王又有着怎样悲惨的经历?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说到英国安妮女王去世之后,英国从德意志地区请回来一个叫乔治的54岁大爷当国王,那么,这个乔治和英国王室是啥关系呢? 一、汉诺威王朝开启,南海泡沫事件以及英国首相职业诞生 如果你还记得那个被砍掉了脑袋的查理一世,他有一个姐姐叫伊丽莎白·斯图亚特(Elizabeth Stuart),嫁给了我们曾经说过的腓特烈五世,就是那个没胆子造反,却被推到波西米亚国王位置的窝囊废,算是间接地开启了三十年宗教战争的罪魁祸首。当然,你不记得他也没关系,我们只要知道,伊丽莎白·斯图亚特和腓特烈五世的外孙子,就是这位乔治乔大爷。 那乔治为啥能被英国人看中呢?就是两个原因,第一,他信仰新教;第二,在所有信仰新教的人里面,他和斯图亚特王室的关系最近。根据英国在1701年颁布的《嗣位法令》(Act of Settlement 1701),英国以后的国王必须是新教徒,或者说英国圣公会教徒,像血腥玛丽,詹姆斯二世这样的天主教徒,以后绝对不能再当国王了,大家再也折腾不起了。 本来即位的,应该是乔大爷的老娘,但很不幸的是,他娘比安妮女王还早死了2个月,这小子就这样捡了一个大便宜。 公元1714年8月1日,乔治登基,成了英国的新国王,史称乔治一世(George I of Great Britain),同时,他也开启了英国的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 有些朋友可能奇怪,我们为什么不继续使用斯图亚特王朝,难道乔治这小子不是因为身上哗啦哗啦地流着斯图亚特家族血液才当上国王的吗?那王朝为啥改名了?这里面的原因也不复杂,在以前的历史学家眼里,家族男性生的孩子即位,无论男女,因为还保留着相同的姓氏,王朝是没有中断的,比如安妮女王的姓还是斯图亚特,那就算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延续,但家族女性生的孩子,因为姓了别人的姓,那就相当于改朝换代了。 那么为啥叫汉诺威王朝呢?乔治的爹姓汉诺威?不好意思,也不是,他爹姓奥古斯特(Augustus)。之所以乔治开启的这个王朝被称为汉诺威,是因为他爹奥古斯特在1692年被指派为德意志七大选帝候之一,汉诺威选帝候(Elector of Hanover),历史学家因为这个原因,才称呼他的王朝为汉诺威王朝。这对于英国实际上也是一件大好事,因为相当于把德意志七大选帝侯之一的汉诺威并入了英国,当然,你要偏偏说,这就是汉诺威吞并了大不列颠王国,那也随你。 无论如何吧,一个德意志人,现在成了英国国王。 乔治这小子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就是他不会外语,换句话说,他不会说英语。如果说年轻人,那还可以去学一学,但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54岁的大爷学英语,那绝对是世上最艰难的事情之一,舌头根本就弯不过来,再加上他也不想在大臣们面前丢了面子,就更加不愿意学了。 可领导是一个聋哑人,这个麻烦就比较大,咋整呢?乔治一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到了当时的财政大臣,辉格党的领袖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说我看好你,你能不能帮着我召开内阁会议,甚至做一些决定,我躲在幕后,你每天向我汇报一下工作就行了。之所以找辉格党,是因为乔治一世听说当时的另一大党托利党不愿意让他当国王,虽然话说不利索,但谁亲谁不亲,这小子还是一下子就整明白了。 沃波尔自然是频频点头,老大,您就交给我吧,一定帮您把国家整得明明白白的。 事实证明,乔治一世没看错人,就在1720年,英国发生了后世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简单地说,就是英国南海公司的股票在资本炒作的作用下,六个月内,从120英镑,升到了1000多英镑,在这个暴利的刺激下,英国人开始了全民炒股的狂潮。 看一下当时的记载,“律师放弃打官司,医生丢弃病人,店主关闭铺子,牧师离开圣坛,就连贵妇也放下了高傲和虚荣”,这就是历史书上记载的炒股“盛况”。同时,无数小公司也都借着这股“妖风”成了风口上的“猪”,飘了起来,疯狂地通过股票来从民众手里吸血。这些小公司后来被英国人形象地称为“南海上的泡沫”,现在经常说的经济有泡沫了,出处就是这次南海公司的泡沫事件。它和我们前面说到的荷兰郁金香危机,还有同时期法国的密西西比公司爆雷事件(Mississippi Company),并称为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的三大泡沫。本质上,都是包括股票在内的某一种商品,价格被严重高估,老百姓疯了一样滴往里投钱,最后从高位上狠狠掉下来的过程,当然,伴随着价格掉下来的,还有爬上天台的无数破产者,很多家庭一夜之间一无所有,也不知道找谁算账,只有一死了之。 顺便说一句,在这种全民炒股的热潮下,我们的大科学家牛顿也不淡定了,也不炼金子了,把历年积蓄都投了进去,最后当然是亏了个一塌糊涂,事实证明,在资本面前,牛顿三大定律不好使。 面对这次几乎动摇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根本的南海泡沫,沃波尔展示了其超人的政治和经济手段,他借着南海公司和大多数议员勾结的事实,以反腐败的名义,先是打击了内阁里不听话的家伙,然后推出了多项措施挽救金融危机,包括重组南海公司,没收董事们财产,积极救助平民百姓等等,终于在1721年4月,不仅让英国渡过了南海危机,而且加强了王室的权威,真正做到了在英国议会上的大权独揽。 现代史学家一致认为,这哥们开启了英国首相这个职业(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也就是说,沃波尔虽然没有首相的名头,但一直到今天,英国首相干的事,和拥有的权力,其实和他是一样的。 也正因为沃波尔的本职工作是财政大臣,还是英国的第一财政大臣(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所以今天的英国首相,一般都会兼任这个职务。又因为沃波尔晚年的时候,接受了国王赠予的唐宁街10号(10 Downing Street)作为自己理财的办公地点,后来所有的英国首相,便也都选择住在这里。 但必须强调一下的是,英国并没有明文规定,说唐宁街10号是首相官邸,它在1736年的一份文件里说的是:“(唐宁街10号是)附属于英皇陛下财政部办公厅,现为英皇陛下财政部的第一专员官邸。”首相入住,只是一个传统罢了,据说,后来很多首相都不喜欢这个窄小闷热的家,但咱也没住过,也不知道具体咋样,就不便评论了。 二、路易十四时代,巴黎皇家科学院和凡尔赛宫 言归正传,就在安妮女王去世的第二年,1715年9月1日,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也魂归天国,不过这老家伙活得是特别长,享年77岁,在位时间72年110天,是全人类历史上,有确切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前段时间去世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只差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打破这个记录,但很遗憾,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新冠,老太太还是没熬过2022年,以70年214天的成绩排在第二的位置上,不过,她是有确切记录在位时间最长的女性君主,也足以自豪了。 可也正是因为路易十四活得太长了,导致他死的时候,儿子、孙子都去世了,只能选择自己的一个曾孙子即位,老爷爷路易拉着惊恐不已的曾孙子小手,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要像我一样沉溺于战争”。 路易十四死的同一天,这个也叫路易的五岁的孩子登上了法国国王的宝座,史称路易十五(Louis XV)。 通过我们前面的讲述,和路易十四临死的忏悔,你可能认为,路易十四这家伙就是穷兵黩武,一辈子都在打仗,什么法荷战争,大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不都是他惹的事儿吗?我们说打仗多可能是事实,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说,也正是他,把法国带到了王权时代的顶峰,法国之所以在欧洲有那么强大的影响力,有一小半的原因,都是拜他所赐。 我这里用一件事来说明太阳王路易十四绝对不像是后世所说的,只知道穷兵黩武的莽夫,啥事呢?17世纪初,在巴黎出现了很多非正式的学术圈子,或者叫做学会,这些学会里面有很多后世很出名的科学家,比如前面说过的笛卡尔,还有提出了费马大定理的数学家费马(Fermat),以自己名字定义了国际标准压强单位的帕斯卡(Pascal)等等,这些老家伙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喝酒吹牛,很是快活。 1666年,在听说了这么一群人的存在和他们的活动之后,在大臣的建议下,路易十四大手一挥,说老子来资助你们这些知识分子,给钱给地方,并且还在这些科学家的建议下,在1672年建成了巴黎天文台,白花花的银子像水一样流进了科学和科学实验。 到了1699年,路易十四还正式给这个组织命名,叫“巴黎皇家科学院”(法语:Académie royale des sciences de Paris),把大家安置在卢浮宫的图书馆里,所有经费都由国王提供,当时大概56名顶级科学家从他的手里领工资,过着相当奢侈的生活。 在路易十四的努力之下,那个时代,他和法国就是欧洲的标杆,全欧洲的人都以说法语为荣,很多方面,欧洲其他国家都要模仿法国的行为。比如说因为羡慕大臣家里的豪宅,路易十四以贪污的罪名把大臣扔进了巴士底狱,随后自己建了一座宫殿,取名为凡尔赛宫(Palace of Versailles),结果是这玩意一建成,全欧洲都开始了大兴土木,建造宫殿,并且图纸一定要和凡尔赛差不多的,路易十四还一个劲地谦虚,说建得不咋地,让大家见笑了,那叫一个“凡尔赛”; 再比如说这小子因为身材矮小,只有1米54,所以特意让人给他做鞋的时候,在后面加上一个高跟,结果全欧洲的王室,无论男女,都开始穿这种“高跟鞋”,这也是现代高跟鞋之所以流行的一个根本原因,当然,今天的男人是不穿了。实际上,这种鞋在早期的时候,是骑士们用来把脚卡在马镫里面,防止滑动而发明出来的,基本上很多人都知道,后来还被个子矮小的凯瑟琳王后借鉴了一下,但只有在路易十四穿过之后,那才变成了整个欧洲人都追捧的玩意儿。 顺便说一下,路易十四建造的凡尔赛宫,号称是欧洲“巴洛克艺术”(法语:Baroque)的巅峰之作,所谓的巴洛克,来自葡萄牙语,原意是不规则的珍珠,引申一下,就是“怪诞和凌乱的美”。这种风格是整个17世纪欧洲的一个文化动向,它继承了文艺复兴的写实主义和整体的统一性,但是加入了高度华丽和繁琐的特色,比如说那时候贵族男人的服饰,很多都是多层的灯笼袖,密密麻麻的细褶,绣花精美的长筒袜,鸵鸟毛装饰的宽沿帽,撒着香粉的假发,再加上一双恨天高的高跟鞋,可以说从古至今,爷们儿们就没有这么妖娆过。对了,当时还开始流行男人在脖子上戴围巾丝巾什么的,叫做领饰,后来就演变成现代的领带。 你可以这样认为,巴洛克艺术风格上接文艺复兴,下面开启了浪漫风格的新古典主义,都是曾领风骚百多年。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提一下,那就是路易十四所在的时代,欧洲正在兴起一股中国热,几乎所有欧洲君主都知道,遥远的东方,有一个伟大的皇帝,叫康熙。路易十四这家伙一时兴起,在1686年的时候,给康熙写了一封信,还派了一支传教士组成的团队,让他们去中国传教,顺便捎封信给康熙皇帝。 用一句话总结就是路易十四想组团去忽悠康熙,万一对方真信了天主教,这得是多么大的功德啊,凭此一点,上天堂肯定是十拿九稳了,必须滴。 可惜的是,这封信最终也没送到康熙手里,为啥?因为被人给截胡了,那么,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截取法国太阳王给中国康熙大帝的信呢?你还别说,此人无论是能力,还是历史上的名气,都不比路易十四和康熙差,他就是俄罗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 三、俄罗斯的扩张 前面说过,俄罗斯已经变成了俄罗斯沙皇国,“沙皇”就是“凯撒”的俄语发音,因为娶了拜占庭的末代公主,他们不仅十分确定以及肯定自己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而且很不要脸地称呼自己为“第三罗马”(Third Rome)。当然,说不要脸有点冤枉俄罗斯了,因为这个称呼有很多欧洲国家也用,像早期的加洛林王朝,还有教皇国,神圣罗马帝国,都声称自己是罗马继承人,俄罗斯和他们一样,拿着罗马的名号,往自己脸上玩了命地涂抹金粉。 前面我们还说过,1648年的时候,因为今天乌克兰境内的哥萨克人被欺负的太狠了,他们爆发了著名的,反对他们宗主国波兰的哥萨克大起义。为了胜利,他们请求俄罗斯帮助他们,结果是乌克兰这块区域从此就算是并入了俄罗斯的势力范围,当时和乌克兰签署这个条约的,是俄罗斯沙皇阿列克谢一世(Alexis I of Russia)。 这个阿列克谢也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位大规模开发西伯利亚的君主,这也导致了俄罗斯的急速东扩,最终在50年后,和远东的大清王朝碰在了一起,这个一会儿我们就会说到。 阿列克谢死后,他儿子费奥多尔三世(Feodor III of Russia)只干了六年,就在21岁的年龄去世了,没留下儿子和女儿,但留下了一个姐姐和两个弟弟。在这三个孩子里,姐姐索菲亚(Sophia )和弟弟伊凡是一个妈生的,但另一个弟弟彼得,也就是我们要说到的彼得大帝,却是阿列克谢后娶的一个小媳妇生的。 俄罗斯的贵族们端详了一下伊凡和彼得,很明显,伊凡身体不行,而且看起来还很弱智,于是大家就准备推举彼得接任沙皇的位置。 在这个关键时刻,索菲亚站了出来,为了维护自己老妈家族和自己姐弟俩的利益,她成功地煽动了1682年的莫斯科大动乱,最后迫使贵族们妥协,达成了一个协议,让16岁的伊凡和9岁的彼得并立为沙皇,史称伊凡五世和彼得一世,而索菲亚自己则成为了摄政王。上朝的时候,前面坐着一个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和一个不停擤鼻涕的小孩,后面是一个25岁的大姑娘,这就是1682年俄罗斯沙皇国的主席团成员,领导人。 当然,在金庸老先生的《鹿鼎记》里,他说这事儿吧,有一个叫做韦小宝的中国人也参与了,是一边和金发碧眼的索菲亚调情,一边给对方出的主意,我们对此现在还没考证出来,只能说存疑。不过有一件事要说一下,你要是对索菲亚的长相有期待,那可能要失望了,按照画像,对方身材矮胖,长相平庸,容貌远远没有金庸老先生写的那样艳丽,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是在哪儿看见的索菲亚。 金庸不仅说韦大人参合了莫斯科内乱的事儿,还说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同样的,韦大人是不是在场我们现在也搞不清楚,但这个尼布楚条约倒确实是1689年,在索菲亚摄政期间,俄罗斯和大清之间签署的一个边境条约。实际上,就相当于双方在原来西伯利亚的无人区画了一条线,说这就是我们两国的边境了,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参考我的《中国史话》。 客观地说,这个条约阻止了俄罗斯沙皇国从阿列克谢一世开始的,向东扩张的脚步,等于是刹车了,所以在俄罗斯人的历史上,一直都认为这是一份不平等的条约。当然,这也是他们自说自话,国际上,还是认为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合约,那旮沓本来就没人,不存在谁占谁大便宜的问题,而且,这也是世界第一次使用“中国”这个词来指代咱们的国家,对我们的意义,还是挺重大的。 索菲亚当政期间,第二件大事就是这个女人曾经在1687年和1689年两次派出军队,试图占领一个地方,这地方在今天也是大名鼎鼎,那就是克里米亚(Crimean Khanate)。 今天说起克里米亚,往往指的是克里米亚半岛,但那时候说起它,指的却是一个疆域很大的汗国,这个汗国本来是蒙古人建立的,但蒙古不行了之后,它就被南边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揽入了怀中,变成了穆斯林世界的一个小弟。 俄罗斯的索菲亚之所以想得到它,并不完全是为了开疆扩土,甚至可以说不是主要原因,那不为了领土是为了啥呢?这是因为俄罗斯这个沙皇国虽然地域广阔,可有一件事说出来却是相当地尴尬的,啥事呢?这个,我们下集再聊。160字概括要点,要用一些问句,引人入胜 安妮女王去世后,德意志的乔治一世被请回英国登基,开启汉诺威王朝,因不会英语,他重用沃波尔,间接催生英国首相一职,而南海泡沫事件中沃波尔力挽狂澜。同期路易十四去世,其曾孙路易十五继位,他资助建立巴黎皇家科学院、建造凡尔赛宫,还曾派传教士给康熙送信,却为何被截胡?俄罗斯彼得大帝与索菲亚的权力之争如何展开?索菲亚两征克里米亚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全文将揭晓这些谜底。需要我调整问句的数量和节奏,让悬念感更足吗? 本回答由AI生成,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如有需求请咨询专业人士。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发生在1689年的英国光荣革命,让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是又气又恨,因为当时这哥们正和哈布斯堡家族进行一场争夺奥地利的重要战争。 一、大同盟战争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拥有的军力当时是冠绝欧洲,傲视群雄的,而且因为他坚决地带领大家反对哈布斯堡家族,个人威望也是如日中天,这就导致了此人的集权统治极为彻底,甚至在他公开喊出“朕即国家”(法语:L'état, c'est moi)的口号之后,得到的,都不是白眼和口水,而是全体法兰西大臣和很多老百姓的山呼万岁。这就极大地刺激了路易十四称霸欧洲的野心,他内心最隐秘的地方,未尝没有一个重建罗马帝国,或者法兰克帝国的梦想,既然祖宗们都能统一,拥有一个辽阔的大帝国,那俺差哪儿呢? 于是,就在英国光荣革命的前一年,公元1688年,路易十四趁着哈布斯堡家族在东方和奥斯曼帝国苦战的时候,突然出兵,占领了德意志西南边大片属于奥地利的领土。 路易十四的策略是速战速决,他认为西班牙和奥地利这两个哈布斯堡家族的基本盘现在都很衰弱,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在三十年战争之后,也一直都没缓过来,在他快速占领这些地方之后,只要牢牢地守住,最终总能弄一个既成事实。 他的这一举动,震惊了当时欧洲各国,法国人和奥地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们却出兵强占人家的土地,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信号,法兰西意图称霸欧洲,那怎么行呢?于是,荷兰,西班牙,勃兰登-普鲁士,萨克森,巴伐利亚这些国家都站了出来,和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结成了联盟,对付法国。 路易十四本来是不在乎的,因为这些同盟军一个个虽然义愤填膺,但都不强大,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可是光荣革命一声炮响,荷兰的女婿威廉三世篡了老丈人的王位,成为了英国国王,就像前面说的,这一下,路易十四有点慌了,他知道麻烦了,因为没有了詹姆斯二世这个表哥的英国,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站在同盟国那一边,背叛两国的盟友关系。 果然,1689年,光荣革命一结束,威廉三世旋即宣布,加入反法大家庭,与上面那些国家组成大同盟,宣誓一起干死法国,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大同盟战争开始了(War of the Grand Alliance)。 这场战争整整打了九年,一直打到了1697年,在这期间,威廉三世的媳妇儿玛丽二世去世,这个荷兰人开始在英国大权独揽,成了唯一的国王。 顺便说一句,玛丽的去世,被支持詹姆斯二世的人认为是报应。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你玛丽难道不是违反了《圣经》十诫里面的“孝敬父母”吗?把你亲爹赶下了台,还赶到了海外,让其流亡,难道不是不孝? 这事儿呢,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实话实说,玛丽二世本人的道德品行极其端正,在英国人,甚至美国人的心里,她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北美著名的常春藤学校之一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就是她帮助创立的,也是以他们两口子的名字命名的,今天在美国,名气依旧很大。 最有意思的就是她老公威廉三世,这哥们本来也是有情妇的,平时没事也是莺歌燕舞,花花草草地游戏人间,结果媳妇儿一死,也不知道咋地,他就觉悟了,先是在媳妇儿遗体旁边哭晕在地,下葬之后,还不死心,继续跑到墓碑旁边捶胸顿足地痛哭,这还没完,回家马上和情妇分了手,然后拒绝再娶老婆,孤老终生。 所以,问题就来了,要怎么来描述这哥们对玛丽的爱呢?这事儿,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有一件事我相信威廉三世还是很清醒的,那就是英格兰人对他的支持,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玛丽二世的老公。 言归正传,大同盟战争最后停战的原因很简单,双方都打不动了。 路易十四根本就没想到这仗会打这么长时间,而反法大同盟这边内部勾心斗角,都想着让对方当炮灰,死和尚不死贫道,加上公元1695年的欧洲大寒灾,粮食普遍减产,大家一琢磨,再打下去,国内那些快饿死的泥腿子老百姓可能撑不下去了,不说造反吧,交不上粮食,我们也得饿肚子,于是,双方握手言和。1697年9月20日,大同盟战争以《雷斯威克条约》(Treaty of Ryswick)的签订收场。 根据这个条约,西班牙拿回了加泰罗尼亚,洛林公国要从法国独立出来,而且路易十四还承认了威廉三世的合法性,等于是大家一起抛弃了老丈人詹姆斯二世。 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你要是说,法国这一下损失够大的,路易十四咋这么怂?那你就错了,因为根据合约,这小子在欧洲、美洲、亚洲,都获得了土地,包括今天加勒比海的海地共和国,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印度南边的本地里,都是在这个条约里被划归到法国,成了它全球殖民地一部分的。大家要明白一点,从17世纪开始,欧洲的战争基本上就开始向世界大战靠拢,因为这群家伙仗着船坚炮利,几乎占领了整个世界。 以一己之力,单挑全欧洲,还获得了这样的成绩,路易十四自然是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但这种感觉和抽烟,喝酒,吸毒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那感觉就渐渐消失了,要想重温这个感觉,就必须再来。路易十四也是如此,三年之后,这小子的药劲过去了,又不满足了,恰恰在此时,西班牙的国王卡洛斯二世病重的消息传来,他眼珠子一转,马上就觉得,这对法国称霸欧洲是一个天赐良机。 Why?为啥西班牙国王要死了,对法国是好事呢?这还要从西班牙的这个卡洛斯二世说起。 前面我们就说过,哈布斯堡家族最喜欢玩弄的,就是婚姻,他们靠婚姻起家,真正牛掰之后,就不去外面找亲家了,自己内部消化,号称保持血统纯正,结果纯正是纯正了,但这质量确实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到了卡洛斯二世这里,家族的所有隐形疾病全都爆发出来,从画像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卡洛斯的下巴像一把铲子,硕大无比,历史上,称为“哈布斯堡下巴”,据说卡洛斯这个下巴尤其严重,甚至不能吃饭,并且导致舌头同样巨大,说话别人都听不清,朱元璋看见他,都要对着镜子夸几十遍自己长得帅。 除了这个,卡洛斯还患有多种遗传病,智力障碍,癫痫等等疾病,你可能问了,就这么一个废物,为啥能继承偌大的西班牙帝国?这也是没法子啊,他爹腓力四世生了五个儿子,只有他活到了成人,其他全都夭折。 最大的问题是,此人还患有严重的男性功能障碍,毫无性能力,那时候也没有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啥的,自然也就生不了孩子,虽然他也娶了两个公主,但都是摆设。 就这样,卡洛斯二世痛苦地活到了1700年,39岁的他头发和牙齿全都掉光,耳朵完全听不见,眼睛接近于失明,全欧洲的人都知道,这小子没有几天可活了,这对于卡洛斯自己,那就是一种解脱,可是对于欧洲,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问题,谁来接任西班牙国王呢? 哈布斯堡西班牙王室里,男性后代是一个都没有了,但卡洛斯二世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大姐,玛丽·泰蕾莎(Maria Theresa of Spain)却是有后代的,和谁生的呢?或者问,这位大姐活着时候的老公,是哪位大侠呢?哎,那可巧了,不是别人,正是药劲刚刚过去,依旧活蹦乱跳的太阳王,路易十四陛下。 所以,卡洛斯二世死后,最有资格继承西班牙王位的,就是法国当时的王太子路易,因为他管卡洛斯二世叫舅舅。 但很明显,这个王太子路易在继承法国王位之前,路易十四是不会让他去西班牙当国王的,因为到时候万一他死了之后,路易再回来继任法国国王,相当于西班牙吞并了法国,路易十四在地下都会被这个消息气得疯过去。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太子路易的儿子腓力就成了西班牙最合适的继承人,事实上,卡洛斯二世也立下了遗嘱,指定自己的这个法国外甥孙子腓力做自己的接班人,因为他也确实没别人可选了。 一切都计划妥当之后,路易十四祖孙三代就兴高采烈地等着卡洛斯的死讯了,孙子可以去当西班牙国王,爷爷继续当法国国王,儿子等着接自己的班,这真是想想,就能让人从梦里都笑醒的事情,一切安排妥当,路易十四感觉自己好像又吃了一颗摇头丸。的 可其他欧洲国家听到这个消息,却都感觉到了一阵阵的寒意,刚刚在大同盟战争里单挑整个欧洲的路易十四,如果他的孙子还能统治西班牙,那这个家族的实力将会无比恐怖,这对欧洲其他国家,当然不是什么好事。 就在欧洲各国还没拿出一个办法的时候,卡洛斯等不及了,1700年11月1日,这个有着极其显贵的身份,人生实际上极其悲惨的中年人蹬腿归天了,一天都没耽搁,路易十四的孙子马上在西班牙登上王位,成为腓力五世(Philip V of Spain)。 路易十四接下来的两个小动作,让欧洲各国彻底放弃了幻想,准备战斗,啥动作呢? 第一个是他居然保留了腓力五世在法国的继承权力。对于这一点,他的解释是万一俺孙子在西班牙当国王当不下去了,我这个当爷爷的,给他留条后路,可是谁都知道,这小子的实际想法就是为了将来法国吞并西班牙做准备的。 第二个是路易十四派出了法国大兵,占领了南尼德兰地区,借口就是,俺孙子是西班牙国王了,所以这里就是他的地盘了,那我当爷爷的,派些士兵去替孙子管理一下领土,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欧洲各国马上做出了反应。 首先是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他们推出了一个叫做查理的小伙子,说此人比你路易十四的孙子更有资格继承西班牙。这个查理是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儿子,那凭啥奥地利人说他有继承西班牙帝国呢? 哈布斯堡家族的理由是,利奥波德一世曾经有一个媳妇儿,是西班牙卡洛斯二世的另一个姐姐,虽然这个姐姐没有生下孩子,而且已经去世多年,利奥波德一世已经换过两三个老婆了,查理也是他和别的女人劳动的产物,但这些,俺们哈布斯堡家族统统都不管,只要这个小伙子查理的爹曾经和你们西班牙公主睡过觉,那此人就有继承权。 此言一出,整个欧洲,除了法国和西班牙的一些地区,其他国家纷纷点头称是,纷纷给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点赞,您的这个逻辑完美无缺,天衣无缝,简直是真理里面的真理。 路易十四知道,这时候说啥都没用,除了拳头,别的都不好使。 于是,从公元1701年开始,法国和欧洲的大同盟再次开战。这一次大同盟除了荷兰,英国,奥地利,勃兰登-普鲁士,后期还有葡萄牙,以及意大利北部的萨沃伊家族(House of Savoy)加入。至于说法国这边,他也不是一个人,不过盟友少了一点,只有德意志的巴伐利亚公国,和西班牙的部分军队。 对于这场一直打到1715年的战争,历史上称为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War of the Spanish Succession)。 这里我们解释一下,为啥孙子腓力五世都当上西班牙国王了,西班牙还只是部分地区支持法国。这完全是因为西班牙是由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两个王国联合在一起的,卡斯蒂利亚倾向于支持法国,但阿拉贡,尤其是它的加泰罗尼亚地区(Principality of Catalonia),更加偏向于哈布斯堡家族,对于法国波旁王朝的人来统治他们,比较反感。 所以,在1705年,当加泰罗尼亚人得到英国的保证,说以后让你们从西班牙独立,这些人就反水了,直接站在了大同盟一边。 你若是问,西班牙现在的国王还是法国波旁家族的人,是不是就因为这原因,加泰罗尼亚地区的人才持续不停地闹独立的,而英国依旧充当着那根搅屎棍,这个,我只能说你很有学历史的天赋。 三、威廉三世之死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刚刚打响,英国的威廉三世就异常兴奋,你别忘了,他当年就是在荷兰抵抗太阳王起家的,终其一生,这俩人都是死敌。 可就在威廉三世厉兵秣马,准备出征的时候,也许是兴奋过了头,这哥们一不留神,从马背上掉了下来,摔断了锁骨,搁在今天,这绝对不是啥大事,甚至上午去医院接上,下午就可以坐在车里指挥千军万马了。可18世纪初的医疗条件实在不咋地,治来治去,骨头倒是给接上了,只是药吃错了,直接导致第二年威廉的肺里面得了炎症,没过多久,就蹬腿死了,这一天是公元1702年3月8日,他享年52岁。 威廉三世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但在我看来,此人对于英国历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没有他的入主英国,很可能,《权利法案》不会诞生,那么斯图亚特王室和议会之间的斗争很大概率会持续下去,也就是内战的阴影始终会笼罩在伦敦上空,而荷兰的金融系统也不会这么顺利地来到英国,这两点会导致什么结果,我也不知道,但大英帝国还会不会在18世纪这个时间点上迅速崛起,却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你要知道,错过了一班车,可能就错过了整个人生。 而且还有一点,可以证明威廉三世对历史的重要性,那就是因为他的死,导致欧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所有君主制国家,强调一遍,是所有君主制国家,都拥有了一位共同祖先。 这话的意思要解释一下,否则你可能不明白。我们说威廉三世除了是英国国王,他还是荷兰奥兰治大橘子国的亲王。他这么蹬腿一死,奥兰治就需要选一位新的亲王,这个幸运儿叫做约翰·威廉·弗里索(Johan Willem Friso),他之所以能被威廉三世指定为继承人,是因为他是后者的干儿子,也是族侄。 我们说虽然这位约翰并不是一位出色的亲王,甚至被后来的勃兰登堡-普鲁士抢占了大片土地,但他的一儿一女,以及这两孩子的后代却通过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生出了2023年今天欧洲所有君主制国家的国王、亲王和大公们,包括英国现任国王查理三世,他的母系血脉,也就是伊丽莎白二世这一支,就来自于约翰的儿子威廉四世。从这个意义上说,欧洲现在所有王室,都是亲戚,也都是约翰·威廉·弗里索的子子孙孙。当然,按照欧洲人一贯的贵族只能和贵族结婚的传统,这事儿也没啥奇怪的。 威廉三世之所以把奥兰治亲王的位置传给干儿子,自然是因为他和玛丽没生出孩子来,这样一来,你当然知道,不仅仅是大橘子国,英国的王位也成了问题。 幸好,玛丽二世还是有一个妹妹的,于是,英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位安妮女王(Anne, Queen of Great Britain),这一次,没有一世,二世什么的,因为她就是蝎子尾巴,独一份,历史上英国没有第二个叫安妮的国王。 安妮当上国王的时候,已经是37岁了,你若是问在这之前她都干什么,说实话,挺悲惨的。她主要就是做两件事,一个是她姐姐活着的时候,和姐姐玛丽二世吵架,姐妹俩不是一言不合,而是所有言都不和,没事就吵架。 这还不算啥,我说她悲惨,主要指第二件事,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那才是最悲惨的,而且,也许是你想象不到的事情,到底是啥事?这个,我们下集再聊。 路易十四野心勃勃,1688 年出兵奥地利引发欧洲反法,开启九年大同盟战争,最终双方因灾荒与内耗议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近亲通婚恶果尽显,卡洛斯二世无嗣,路易十四借机让孙子继承西班牙王位,引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英国国王威廉三世正欲参战却意外坠马身亡,他的离世如何深刻改变英国国运?又为何让如今欧洲所有王室都拥有共同祖先?安妮女王又有着怎样悲惨的经历?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发生在1689年的英国光荣革命,让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是又气又恨,因为当时这哥们正和哈布斯堡家族进行一场争夺奥地利的重要战争。 一、大同盟战争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拥有的军力当时是冠绝欧洲,傲视群雄的,而且因为他坚决地带领大家反对哈布斯堡家族,个人威望也是如日中天,这就导致了此人的集权统治极为彻底,甚至在他公开喊出“朕即国家”(法语:L'état, c'est moi)的口号之后,得到的,都不是白眼和口水,而是全体法兰西大臣和很多老百姓的山呼万岁。这就极大地刺激了路易十四称霸欧洲的野心,他内心最隐秘的地方,未尝没有一个重建罗马帝国,或者法兰克帝国的梦想,既然祖宗们都能统一,拥有一个辽阔的大帝国,那俺差哪儿呢? 于是,就在英国光荣革命的前一年,公元1688年,路易十四趁着哈布斯堡家族在东方和奥斯曼帝国苦战的时候,突然出兵,占领了德意志西南边大片属于奥地利的领土。 路易十四的策略是速战速决,他认为西班牙和奥地利这两个哈布斯堡家族的基本盘现在都很衰弱,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在三十年战争之后,也一直都没缓过来,在他快速占领这些地方之后,只要牢牢地守住,最终总能弄一个既成事实。 他的这一举动,震惊了当时欧洲各国,法国人和奥地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们却出兵强占人家的土地,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信号,法兰西意图称霸欧洲,那怎么行呢?于是,荷兰,西班牙,勃兰登-普鲁士,萨克森,巴伐利亚这些国家都站了出来,和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结成了联盟,对付法国。 路易十四本来是不在乎的,因为这些同盟军一个个虽然义愤填膺,但都不强大,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可是光荣革命一声炮响,荷兰的女婿威廉三世篡了老丈人的王位,成为了英国国王,就像前面说的,这一下,路易十四有点慌了,他知道麻烦了,因为没有了詹姆斯二世这个表哥的英国,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站在同盟国那一边,背叛两国的盟友关系。 果然,1689年,光荣革命一结束,威廉三世旋即宣布,加入反法大家庭,与上面那些国家组成大同盟,宣誓一起干死法国,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大同盟战争开始了(War of the Grand Alliance)。 这场战争整整打了九年,一直打到了1697年,在这期间,威廉三世的媳妇儿玛丽二世去世,这个荷兰人开始在英国大权独揽,成了唯一的国王。 顺便说一句,玛丽的去世,被支持詹姆斯二世的人认为是报应。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你玛丽难道不是违反了《圣经》十诫里面的“孝敬父母”吗?把你亲爹赶下了台,还赶到了海外,让其流亡,难道不是不孝? 这事儿呢,我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但实话实说,玛丽二世本人的道德品行极其端正,在英国人,甚至美国人的心里,她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北美著名的常春藤学校之一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就是她帮助创立的,也是以他们两口子的名字命名的,今天在美国,名气依旧很大。 最有意思的就是她老公威廉三世,这哥们本来也是有情妇的,平时没事也是莺歌燕舞,花花草草地游戏人间,结果媳妇儿一死,也不知道咋地,他就觉悟了,先是在媳妇儿遗体旁边哭晕在地,下葬之后,
本期要点 “自由主义之父” 洛克主张统治者需获人民同意、保障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其思想影响深远。1688 年英国 “光荣革命” 中,威廉三世推翻詹姆斯二世,1689 年签署《权利法案》限制王权、保障议会权力,1694 年英格兰银行诞生并逐步转型为央行。这场革命真的 “不流血” 吗?英格兰银行如何影响英国乃至世界金融?洛克与牛顿又有怎样的交集?让我们走进历史,探寻真相。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我们说在今天的历史书上,出生于1632年的洛克被毫无争议地定义为“自由主义之父”,前面说过,霍布斯定义了人的自然状态,然后说,需要有一个超越了所有自然人的怪物利维坦来管理人群,否则的话,秩序一被破坏,这世界就完犊子了。 一、洛克的主张 洛克也并没有否认这种权力,但他却往前走了一小步,说利维坦的存在没关系,可能也是对的,这些都不重要,那啥重要呢?他说这个利维坦只有在得到人民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管理人民,这才是重要的。 上面就是洛克最经典的统治理论,用他的话说就是,“统治者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 很明显,洛克在认可人有掠夺,占有更多资源这种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下,又提出了人的“自然权利”,那就是生命、自由、财产等等。统治者只有在保障这些自然权利的情况下,霍布斯说的那种利维坦的威权才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拥护的。 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洛克把财产加入了人的自然权利,而且他还坚持私人财产,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和政府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很明显,这是当时以及后来资本主义者无比赞同,无比推崇的一个定义,也是他之所以在后世得享大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无论如何,洛克的政治哲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实在是不小。不久之后发生在欧洲的启蒙运动,里面有很多人都是深受洛克影响,包括卢梭、伏尔泰这样的大咖,再后来,法国的大革命,和美利坚的建国,洛克的影子也是随处可见,美国的十大国父里面,像麦迪逊,杰斐逊,汉密尔顿,那全都是洛克这小子最忠诚的粉丝。 除了政治哲学,洛克还是知识论(Epistemology)里面经验主义(Empiricism)的代表人物。这个理论并不复杂,它说的就是你出生的时候,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只知道哇哇大哭,后来的一切知识都是经过“感官体验”获得的,这就是经验主义。与它相对的,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也就是在知识的获得上,理性的,符合逻辑的推演要远远大于感官的接触。 在我看来,这两者都对,单独强调其中任何一个,都是耍流氓。 二、《权利法案》和“光荣革命” 言归正传,当查理二世举起大刀,逼走了很多像洛克这样的辉格党人之后,詹姆斯的即位已经毫无悬念。公元1685年,查理二世蹬腿去见了上帝,随后詹姆斯就变成了詹姆斯二世,又一位天主教国王在英国诞生了,这绝对是一件让人啧啧称奇的事情。 前面讲过,查理二世有很多私生子,这些私生子里面自然也是有不甘心的,其中一位叫做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的公爵很快就举兵造反,俺那个野爹绝对是老糊涂了,英国是有自己的国教的,咋能让一位天主教徒当国王呢?俺必须要纠正这个错误。 可惜的是,斯科特水平实在太差,都不用詹姆斯出手,他手下的一名军官独自上阵,三下五除二,就打趴下了斯科特,这小子6月份造的反,7月15日,脑袋就啪唧一声掉在了地上,可谓光速送人头的典范。 但这位光速砍人头的军官,也不是无名之辈,他就是前面说过的,据说可以排进英国历史前三强的约翰·丘吉尔,绝对是赫赫有名的战将。 我们说斯科特的这次造反失败,也并不是完全的没意义,至少它促成了一个后果,让詹姆斯二世彻底骄傲自大起来,认为自己作为国王,可以摆平一切事情,事实证明,正是这种无所畏惧的自信,最后让詹姆斯完犊子了,事情是这样的。 约翰·丘吉尔胜利之后,詹姆斯二世开始膨胀,不断地出台各种法律,中心点就是一个,废除一切限制天主教的法律,甚至让天主教拥有各种特权,同时,他还不停地提拔天主教徒,让他们一个个走上了重要的领导职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惜把那些深受百姓喜欢的新教官员全都撤职。 最过分的是,他还在首都热情地接见了罗马天主教廷的代表,这在血腥玛丽死后的英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引起了民众的极大恐慌。当时大家都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如果詹姆斯这小子活得足够长,或者他再生出一个信天主教的儿子,那么,天主教最终完全可能重新成为英国的国教。 所谓怕什么来什么,三年之后,1688年6月10日,詹姆斯和他那个同样信奉天主教的媳妇儿真的生出了一个孩子,而且真的是一个男孩,英国的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大多数新教徒,马上就绝望了,很显然的,这个孩子将来绝对是铁杆的天主教徒,英国国教被推翻可以说是指日可待。 于是,在辉格党的暗中活动下,一些身居高位的英国大臣开始和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官威廉三世联系,核心思想就是四个字,救救俺们。之所以和威廉三世联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威廉三世也是信奉新教的,而且在他巨大的威望下,荷兰的新教氛围也越来越浓,这也是洛克老爷子当年为啥往荷兰跑的原因。 威廉三世接到英国民众请求干掉自己老丈人的消息,简直是大喜过望,他的心里倒没有什么新教和天主教的纠结,完全是作为一名执政官的现实考虑,啥考虑呢?我们说荷兰作为一个毗邻法国的商业国家,一直都活在法王路易十四那巨大的阴影之下,如果老丈人詹姆斯把英国带回到天主教,那英国和同样信奉天主教的法国联手几率将大大上升,到时候最危险的,就是荷兰。 但如果事情反过来,自己在英国老百姓的支持下,赶走老丈人,那么英国将是荷兰的一部分,荷兰也就有了和法国平起平坐谈判的资格。 于是,几乎没有丝毫犹豫,1688年11月,威廉三世率21000人渡过英吉利海峡,大举进攻英国。当然,这次进攻是在英国内部有人配合的情况下,而且不仅是英奸配合,老天爷也来帮忙,当威廉三世渡海的时候,英国皇家海军本来想着出海去阻击对方,可是一阵大风刮来,把几乎所有英格兰船舰都困在了海港里,出不去了,导致威廉几乎是没费一枪一炮,就登上了英格兰的领土。 本来呢,威廉三世想要进攻英格兰这事儿,无论是詹姆斯二世,还是他那个法国表弟路易十四,事先都知道,情报部门早就把十万火急的鸡毛信送到了两位君主的案头,路易十四还问詹姆斯二世,说表哥啊,需不需要弟弟我去帮个忙? 詹姆斯二世当即回答了一个词,NO。一来有事儿找表弟,面子上不好看,二来法国军队如果开进来,英格兰人民那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到时候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也很糟糕,所以,他选择了单独面对自己的女婿,威廉三世。 即便是威廉上了岸,詹姆斯一开始也没害怕,因为他手下有一名大将,约翰·丘吉尔,那家伙是既可以在床上征服王后,也可以在战场上干翻敌军的。 可惜的是,当丘吉尔率领三万大军准备去干死英国的驸马爷时,没等走到地方,人已经跑了一大半,为啥?因为詹姆斯二世昏了头,拨给丘吉尔的这三万大军里面,大多数是信奉新教的英格兰人,甚至很多人临阵倒戈,调转枪口往回打,最后主帅丘吉尔这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再有本事,士兵不听招呼,那自然是只有投降的份儿。 最后的结果就是,詹姆斯二世一败涂地,在女婿和女儿的怜悯之下,允许他偷偷跑到法国,投靠表弟路易十四去了。 1689年1月,英国人在伦敦召开议会,一致推举威廉三世和他媳妇玛丽二世为共治君主,共同统治英国。 你若是问,为啥这次英国的这些贵族们会“一致”同意一位荷兰人当他们的君主?那你就问对了,这里面有一件事是必须要提一下的,威廉三世两口子能当上这个英国国王并不是没有条件的,而且条件相当苛刻,他俩必须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啥文件呢?那就是和《大宪章》齐名,在世界历史上同样声名显赫的《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简称《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他们两口子是签了这份文件之后,才得到了英国国王的帽子的。 那么,这份《权利法案》都有啥内容呢?我这里给你叨咕叨咕,它说“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废除任何法律或者中止任何法律的执行”,“非经议会允许,国王不得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兵或者保持常备军”,“保证议会的选举自由”,“保证议会的言论自由”,“新教徒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拥有武器”,“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等等,等等,一共十三条。 总结一下,这十三条,主要就保证了两件事,第一个是限制国王的权力,或者让其实际统治权变小,第二个就是保证了议会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这些权力也恰恰是议会几百年来孜孜以求的,试图从国王手里夺取的权力。从无地王约翰的大宪章开始,什么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一直到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一路下来,英格兰的贵族们就琢磨着咋样才能和国王制定上面的条约,换句话说,这场议会和国王之间几百年的战斗,终于在威廉三世这俩口子这里,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让贵族们比较满意的答案,这个答案就是1689年的这个权利法案。 我们说这个权利法案虽然是贵族和国王之间战斗的结果,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它的条文里面也没有一个字是让穷苦老百姓受益的,用政治术语来说,并不是一个“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全面声明”,仅仅是国王向议会妥协的一面白旗。虽然如此,但并不妨碍它成为英国老百姓争取政治权利的一个里程碑文件,并且也是后来类似文件的典范,比如说美国的《人权法案》,法国《权利宣言》,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和欧洲的《人权公约》,里面都能找到它的影子。 水滴石穿,老百姓的权利是一点一点争取来的,英国的这个《权利法案》比《大宪章》又近了一步,后来美国的“权利法案”,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那就把权利又扩大到了每一个有财产,有选举权的男性公民身上,再后来,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些“权利”在一些国家慢慢地扩散到了每一名公民身上,无论男女,无论种族,当然,到了今天,是不是有些过头了,那也是很多政治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言归正传,赶走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制订了限制国王权力的权利法案,这完全就是辉格党人,也就是过去的圆颅党人最愿意看到的事情,所以,在辉格党人的历史观里,这场老外女婿赶跑了老丈人,自己坐上王位的造反行动被赋予了一个相当响亮的名字,史称“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那女婿打老丈人这事儿,咋就光荣了呢?辉格党人的解释是,因为没打死。 他们说了,你们看后来法国的大革命啊,人头滚滚落地,多少贵族都掉了脑袋,甚至国王和王后都没能免死,而我们英国,人民(议员老爷们的别称)获得权力的方式是多么地温和,最神奇的是,法国那么激进的革命最后啥也没搞成,而我们却走上了伟大的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建立了最伟大的英帝国,这种不流血的革命(bloodless),难道它不配说一句光荣吗? 我们说“光荣革命”在英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的地位不低是真的,它是全世界君主立宪制的起点,也是真的,但要是说不流血,那这群“人民”肯定是瞎白话的。 不错,詹姆斯二世这个老丈人是活了下来,但他女婿威廉三世和英国新的政府,在镇压来自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天主教反抗时,那是大刀挥舞得猎猎作响,如同镰刀割韭菜一样,人头滚滚落地,都血流成河了,那还真的需要很不要face才能说出“不流血”这样的话来,甚至,英国今天北爱尔兰独立闹得这么欢,也是这场“光荣革命”杀戮太盛造成的恶果之一。 ……
本期要点 关于李约瑟难题的两个答案 —— 欧洲科技爆发源于战争需求,而中国因大一统缺乏竞争动力且儒家思想轻视 “奇技淫巧”;还讲述了法荷战争、英荷战争的始末及路易十四、威廉三世的博弈,以及英国托利党与辉格党因王位继承权的争斗。为何欧洲战争能催生科技?路易十四的野心如何影响欧洲格局?辉格党暗杀阴谋为何败露?这些疑问,都能在本集找到答案。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一集说到李约瑟难题,也就是为啥科学革命诞生在欧洲,而不是亚洲,更不是中国,总结完李约瑟自己的答案之后,我这里再来补充两点。 一、对李约瑟之问的两个补充答案 20世纪中期以来,人类在计算机,互联网,芯片,航天,太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回头看看,这些东西咋发展起来的?只要一较真儿,你就会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它们都是军工的产物。具体地说,美苏冷战期间的军备竞赛,是它们出现得这么快,这么猛的最原始动力。 是的,这就是我对于李约瑟难题要补充的第一点,欧洲17世纪的经典力学革命和18世纪的经典化学革命,全都是拜他们不要命的打仗所赐。 如果你还记得百年战争,你就应该知道,法国最后的胜利除了有贞德,还有几百门大炮在法国佬的屁股后面,这玩意包括了化学,力学,铸造术,数学,运动学等等学问,有一个拉跨的,都少轰死很多人。而且,这可是几代人前赴后继,不断探索努力的结果,那它的目的是啥?只有一个,干死英国佬。 还有那个伽利略,他只是一个科学家吗?不是的,这老爷子长期担任威尼斯兵工厂的炮击专家,用阿拉伯和古希腊的数学知识,解决炮弹往哪儿落的问题,是他的最本职工作。 反观中国,在大多数时间,它是一个大一统的,相对稳定的帝国,很自然地,就不会出现各个地区激烈竞争从而引起“军备竞赛”一样的科技爆发,也不会出现因为长期战争,想抢占先进技术,整死对方的动力。至于说王朝更替,改朝换代,往往打个十几年就结束了,这么短的周期,任何一方都不太可能有精力,有能力,有时间去开发新武器。 补充的第二点是关于文化的,大一统的帝国是稳定的,但也是不允许质疑的,一个人贪财好色,但一旦当上了官儿,那就必须是廉洁奉公的,必须是柳下惠,你不是,也要宣传你是,为啥?为什么都知道这就是弄虚作假,还要这么整呢?答案就是两个字,稳定。因为只有帝国的权威不容置疑,才能实现上下一心,社会稳定,所有的农耕文明大抵上都是这么走过来的,这也是儒家最终被选为帝国思想的主要原因,百家思想里,没有比它更强调礼仪和秩序的了,而儒家被选中之后,它所强调的“君子不器”又被推崇,导致社会大批的聪明人不去探究“奇技淫巧”,不屑于研究“小事”,把所有才智都放在了读儒家书和当朝廷官上。 但是,科学发展最需要的,恰巧就是质疑和“小事”,没有质疑,也就没有新的思想,你连想法都没有,你还能发现啥?还能发明啥?不深入研究苹果咋扑通一声掉地上这种小事,又怎么能有万有引力定律? 关于科学,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它本来的概念是对自然现象的探索和总结,换句话说,就是找规律,欧洲千年传承下来的一系列“科学方法”,都是围绕这个概念展开研究的。但是到了今天,在“科学”等于“正确”这个模糊观点的指引之下,已经有无数的人把科学扩展到了很多人文领域,包括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等,后面都冠上科学二字,比如说社会科学,心理科学等。在我个人看来,你可以这样叫,但是不是真的就合适,我持保留意见,比如说,无论经济学家用多少种方式去总结,归纳,推理经济问题,人类总是在周而复始地复制着经济危机,总是有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黑天鹅”,甚至有一句笑话:当经济学家去买股票,你就该卖出去了;再比如说在心理学上,虽然所谓的心理科学能让商人们知道如何拍广告能更打动人心,但除此之外,在个人心理幸福的建设上,到现在,它也没啥建树,甚至抑郁症越来越多了,说句不客气的话,那些心理科学家的成就,可能还不如一名西藏的和尚。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有些东西也许天生就是没有规律的,你想想,如果这世界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科学”总结出来,那么,世界就丧失了随机性,所有人的命运,都将是确定并且事先设计好的,可怕不可怕先别说,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存在的意义究竟是啥呢? 二、法荷战争和英荷战争 言归正传,牛顿死的时候,英国的王室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动,斯图亚特王朝寿终正寝,新的王朝叫做汉诺威王朝(House of Hanover),而且国名又改了,变成了大不列颠王国(Kingdom of Great Britain),当然,我们还是管它叫英国的,只不过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值得咱们好好唠叨唠叨。 前面我们说1667年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打输了,虽然签了和约,还假模假样地和荷兰、瑞典组成了三国同盟,但内心里,那一直都是愤恨不平,渴望报仇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偷偷找上门来。 这位路易十四就是前面我们说的,1643年时即位的法国太阳王,当年他五岁,我们说他连个灯泡都不是,但这时候已经长成了32岁的成年男子,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因为他的小姑就是查理一世娶的那个玛丽亚,是查理二世的亲娘,所以,路易十四要管查理二世叫一声表哥的。 路易十四对他表哥是这么说的,哥啊,您心里不舒服,俺知道啊,所以呢,我就想着给你出口恶气,以咱俩的实力,打败荷兰那绝对是没问题的,只要你到了合适的时候改信天主教,我还可以帮你加强王权,到时候你我分别在英国和法国大权独揽,岂不美哉? 查理二世听了这番说辞,居然很高兴,这小子根本就没过脑子,只要他稍微想一下,就知道让英国人重新回去信天主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此人当即就握着路易十四的手说,表弟,你说的太贴心了,谢谢啊。于是,1670年,英法达成秘密的多佛尔条约(Secret Treaty of Dover),商量一起攻打荷兰。法国每年给英国23万英镑的军费,而英国则提供60艘军舰和4000名士兵,相当于两个强盗抢劫之前凑份子买装备。 路易十四这么忽悠,当然是有他的目的的。他在1661年亲政之后,一天工作八个小时以上,对自己实行绝对的997工作政策,励精图治,以无比的热情投入了国家治理上,野心就是一条,法兰西要称霸整个欧洲。在他看来,德意志这时候是一盘散沙,人民一蹶不振不说,连带着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也开始衰落,对于他和他的法兰西,那就是天赐良机。 在和查理二世密谋之前,路易十四已经向南占领了西班牙的一些领土,只不过在他把目光投向北方,今天称为比利时(Belgium),当时仍属于西班牙的南尼德兰地区时,他产生了犹豫。犹豫的原因很简单,这个南尼德兰地区是法国和荷兰之间的天然屏障,如果法国拿下这片区域,傻子都知道,以后荷兰将彻底暴露在法国的枪口之下。 所以,对于法国来说,欲拿下南尼德兰,必须打败荷兰;而要打败荷兰,必须和英国联盟,于是,路易十四就这样找上了查理二世。 1672年,和英国商议好了之后,法国发动了对荷兰的战争,史称“法荷战争”(Franco-Dutch War),他表哥查理二世自然是顺势而起,也发动了对荷兰的海上战争,史称第三次英荷战争(Third Anglo-Dutch War)。 这场三国大战最悲催的当然是荷兰,他们在英法联军陆,海双重夹攻之下,很快就顾此失彼,丧失了还手之力。而且,法国的军力超出了包括路易十四在内所有人的估计,12万大军如同暴风骤雨一样,横扫荷兰,最令人绝望的是,法国当时有一个军事工程师,叫做沃邦(Vauban),他发明了两件东西,一个是利用挖战壕的方式,推进到城堡下面,然后近距离用炸药轰开城堡,这方法不仅仅在当时是先进的,就算拿到20世纪,依旧是攻击堡垒的标准方法之一。这哥们的另一个发明是他掌握了把刺刀固定到步枪上的技术,这样一来,近距离作战的时候,法国士兵的杀伤力大幅度提高。 荷兰人很快就丢掉了七个省中的五个,愤怒的暴民无处发泄情绪,居然把自己的执政官维特活活打死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但事实证明,群龙无首更麻烦,荷兰人各自为战,几乎打一场输一场,这样下去,谁都知道,荷兰很快就会完犊子,从欧洲地图上被抹掉,就在这关键时刻,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被选举为荷兰执政。 这位威廉三世就是前面说过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外孙子,砍了查理一世脑袋的英国护国公克伦威尔活着的时候,那是千方百计想阻止他当官,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最终,这个外孙子威廉三世还是当上了荷兰执政,这就是命,也叫做天意。 威廉三世上台之后,马上放了一个大招,名字叫两败俱伤,他把阿姆斯特丹和法国军队之间的河流全都决开了堤口,放出大洪水,这当然可以阻止法军继续北上,但悲催的是,荷兰人自己也倒了大霉,无数田产被淹,无数百姓死去,这些人临死之前自然是对威廉三世破口大骂,但北边的荷兰人却是一片欢腾,因为这些家伙暂时安全了。从那时候起,荷兰人一直都把1672年称为“灾难年”(Rampjaar),那确实很惨。 除了两败俱伤这个大招,威廉三世还先后和西班牙,奥地利,勃兰登-普鲁士结盟,让法国不得不分出兵力,去对付这些国家。这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荷兰拼尽了全力,在海上先后四次抵挡住了英国海军的冲击,最终,在1674年,威廉三世和他舅舅查理二世签署了和平协议,结束了英荷之间的第三次战争。 当英国缩回去之后,威廉三世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在接下来的对法战争中,虽然还是输多赢少,不过至少,勉强维持住了局面,法国攻城略地的势头被阻止了。 路易十四这边郁闷的同时,还在小声地骂着表哥查理二世窝囊废,不敢高声骂,因为怕被表哥听见,如果这时候英国查理二世这个舅舅,要是和荷兰大外甥联手,那他路易十四这个表舅就麻烦大了。 可是墨菲定律说的好,你最担心发生的事情,也许就是最有可能发生的。1677年,在威廉三世无比精明的算计之下,他居然娶了查理二世的侄女玛丽公主(Princess Mary)。 玛丽公主是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的女儿,当然,也是威廉三世的表妹,因为查理自己没有继承人,弟弟詹姆斯就是英国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玛丽,那就是当时英王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这样一个小丫头,和威廉三世结婚了,相当于是明白无误地告诉路易十四,英国和荷兰要联手了。 路易十四鼻子都气歪了,说好了一起打荷兰,最后你们两家打成了亲家?可对手威廉三世既有谋略,又有武力值,他也没啥好办法,终于在1678年,双方觉得都需要休息一下,签署了《奈梅亨条约》,结束了法荷战争。 荷兰恢复了所有领土,威廉三世在荷兰获得了巨大的威望,从此之后,此人也是路易十四的终身死敌。 不过法国也没白打,路易十四还是获得了南尼德兰地区的很多领土,这些地方都是属于西班牙的,并且这场持续了6年的战争彻底让法国人和欧洲人认识到了路易十四和法军的强大,太阳王这个名字,响彻了整个欧洲。 有人可能问了,路易十四外号太阳王,是不是就是因为他打仗厉害,如同太阳一样炫目,别人就送了这个外号给他?不是的,我们说这个外号的来历是路易十四曾经在芭蕾舞剧里面扮演太阳神阿波罗,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越来越骄傲自大,自以为真的是太阳了,就让周围人称呼他为太阳王,后来渐渐就流传开来,尤其是这次法荷战争之后,不仅法国人,就是外国使节,进了他家大门,也要低下头,叫他一声太阳王。 这里顺便说一下芭蕾舞(Ballet),这是一个在今天象征着高贵典雅的纯欧洲舞种,我们不得不简略介绍一下。 芭蕾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语,本意就是跳舞,只不过芭蕾这种大量使用脚尖,堪称变态的跳法,却是在文艺复兴之后才在意大利流行开来的。前面说过,那时候美第奇家族的凯瑟琳嫁到了法国,成了法国王后,她不仅仅带去了束腰的衣服,还把意大利的这个芭蕾舞带进了法国,只是当时没有什么发展,一直到路易十四上台之后,因为这小子特别喜欢跳舞,这才让芭蕾舞大放异彩,成为巴黎当时的一张名片。 今天的古典芭蕾舞,包括五个基本脚位,12个手位,和很多经典舞步,所有这些,全都是路易十四带人创造出来的,有意思的是,那时候的芭蕾舞,和中国古代的戏曲一样,是禁止女人参合进去的,所有女性角色,都必须由男人反串,路易十四主要演阿波罗,但是不是反串过雅典娜,这一点史书里倒是从没提过。 言归正传,1678年之后,因为拳打西班牙,脚踢大荷兰,法王路易十四在欧洲如日中天,同时,抗住了法国的荷兰威廉三世执政官也逐渐强大,唯一可惜的,就是我们的英王查理二世陛下,打了好几年仗,啥便宜都没得到不说,还落了一个背信弃义的骂名。但这也不怪别人,你先是和荷兰结盟,然后法国的表弟一勾搭,你就进了人家的怀抱,结果被荷兰一顿打加上一顿忽悠,你又背弃了法国,甚至把大侄女都嫁给了荷兰人,这种反复无常,确实让人不齿。 三、英国托利党和辉格党之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托利党(Tory Party)和辉格党(Whig Party)逐渐形成,前面说过,托利党的前身是骑士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保皇派,只不过现在这些家伙保卫的重点对象,还真不是查理二世,而是查理的弟弟詹姆斯。 查理二世这个人,私生子那是相当多,但王后却一直不怀孕,这就让弟弟詹姆斯成为了第一继承人。 不过呢,詹姆斯本人有一个巨大的问题,他信仰的居然是天主教,这让当时的英国民众有点恐慌,他们倒也不是对新教有多么忠诚,只是害怕某一天万一天主教廷重新控制英国,自己会不会被送上火刑架?于是,很多英国人就反对詹姆斯成为王储,这些人自动地聚拢在辉格党的旗下,大家都知道,辉格党的前身就是圆颅党,他们曾经砍掉了查理一世的脑袋,连国王都敢杀,王储的脑袋又值几个钱呢?自然不在话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辉格党的死对头,托利党就成为了保卫詹姆斯的最后屏障,两党围绕着继承权,展开了殊死搏斗。你若是问,查理二世在这件事里是什么态度,他是支持弟弟詹姆斯的,但原因绝对让你大吃一惊,他不是因为骨肉亲情,而是因为信仰。 查理二世这老小子表面是英国国教的信徒,从来不公开赞美天主教,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也是一名铁杆的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后能由弟弟接任王位,把英国掰弯,信回去天主教,他查理在地下绝对会乐出声来。我们这样说只有一个证据,而且是铁证:查理二世在临死之前,拼着最后一口气,改信了天主教。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不知道是不是上帝显灵,帮着天主教,查理二世是不断地做出政治上的正确决定,越来越压制住了辉格党的势力,并且让民众越来越相信,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君王一样能给英格兰带来和平和繁荣。 国王兄弟俩一起背叛了国教,又一起打压辉格党,在这样的情势下,辉格党被逼无奈,决定铤而走险,在1683年,密谋推翻查理二世和詹姆斯,手段也非常极端,那就是暗杀。可是水平太差,阴谋败露之后,民间舆论大哗,一边倒地支持国王,都觉得辉格党实在是太过分了。 查理二世兄弟俩自然是不会放弃这个大好机会,开始了对辉格党的大清洗,一大批辉格党人被迫逃亡,大多数人的目的地都是和英国隔海相望的荷兰,在这一大批犹如今天乌克兰难民的队伍里,有一个人,对英国,对欧洲,对美洲,乃至全世界都有很大的影响,他的名字叫约翰·洛克(John Locke)。 那么,约翰·洛克又是何许人也,他的影响力到底体现在哪儿呢?这个,我们下集再聊。
本期要点 牛顿《原理》的诞生离不开哈雷的助力,他与莱布尼茨的微积分发明权之争、与胡克的学术恩怨背后藏着怎样的细节?莱布尼茨为何能发明二进制且推崇伏羲八卦?牛顿晚年痴迷炼金、深耕神学是真的吗?更令人深思的是,为何科学革命只诞生于欧洲,李约瑟难题的答案又藏着哪些玄机?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到距今三百多年前,1687年的7月,艾萨克·牛顿出版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经典物理学的三大定律横空出世,这本书,一度让人们以为完全掌握了世界上所有物体的运行规律,大自然的秘密不再是秘密了,因为大家发现,从星体运行,到地球上所有物体的运动,甚至到细胞分裂,都遵循他的运动三大定律。所以,就有诗人在牛顿死后,给他写下了这样的墓志铭:“自然与自然法则在黑暗中隐藏,上帝说:让牛顿去吧!于是,一切都被点亮。” 这简直就是牛掰他母亲去开门,牛掰到家了。我们说也不怪当时的人们产生这种想法,因为不按照牛顿三定律运行的东西,在当时人们的头脑里并不存在,但我们现在都知道,如果物体小到光子那么大,或者它的速度接近了光速,牛掰哥哥的经典力学那可就不行了,对于这两种情况啥理论适用,我们后面也会讲到。 一、牛顿、哈雷和莱布尼茨,微积分和二进制 促成牛顿发表《原理》一书的,是一名叫做爱德蒙·哈雷(Edmond Halley)的天文学家,这哥们和牛顿算是朋友。据说1684年的某一天,哈雷在和牛顿喝酒的时候,说自己有一个远大理想,想牛掰一把,把开普勒那个行星运动的定律证明出来,因为当年开普勒只是提出了定律,他可并没有严格的数学证明。牛顿一听,说小case啊,我早就一边刷抖音,一边证明过了。哈雷说火车不是推的,牛X不是吹的,你小子现在就证明给我看。牛顿说你等着,然后就翻箱倒柜找自己当年的手稿,可是你都能想到,一个光棍儿的家,满地破酒瓶子和垃圾,想找一张草稿纸,那谈何容易?找了很久,他也没找到。哈雷见此情景,说了一句,知道俺叫啥不?哈哈哈的哈,然后转身大笑离去。一气之下,牛顿说老子重新写一份证明,就这样,两年之后,这本《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横空出世。 这个喜欢仰天哈哈哈的爱德蒙·哈雷,就是那个计算了一颗彗星的轨道,并且以他的名字命名了那颗彗星的哈雷,而那颗叫做哈雷的彗星是相当听话,每76年必然回到地球身边一次,下一次的回归时间是2061年。我算了一下,我要相当努力地养生,才可能在临死前看它一眼。 牛顿和哈雷,两人当时都是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的成员,这个所谓的皇家学会,就是一个知识分子聚集在一起讨论自然科学的圈子,只不过查理二世的眼光好,1662年7月,在他复辟的两年之后,大笔一挥,给学会发下了特许状,以后经费就由我查理老二出,大家随意。 本来呢,在哈雷和牛顿的一顿忽悠之下,皇家学会一开始答应了拿钱给牛顿出书,可是后来这群老爷们看了看书的内容,觉得这玩意还是挺高深的,没几个老百姓会买,也就是说出这本书,官府衙门要亏得一塌糊涂,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在万般无奈之下,哈雷一个人掏钱,出版了这本划时代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除了经典力学,牛顿在数学和光学上也有一些重大的发现。众所周知,他数学的最大贡献是微积分,在现在历史学家的眼里,微积分的发明者应该有两个人,一个是牛顿,另一个是德意志的一位全才,名字叫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生于1646年的莱布尼茨比牛顿小了三岁,在历史上的名气也远远没有牛顿响亮,但实际上,我们如果从全才这个角度来看,他却是甩牛顿几条大街的,牛顿是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了不起再加上一个炼金术士的头衔。 可莱布尼茨却是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神学、哲学、历史学、语言学、数学、物理学、医学、地质学、概率学、生物学、心理学等方面世界公认的专家。 我们这里以一个神学和哲学上的小例子来说明他有多牛掰。大家也许忘了,在很久之前,我在介绍古希腊伊比鸠鲁学派时,说到了一个伊比鸠鲁悖论(Problem of evil),说的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并且是全善的,他就应该惩治这个世界上的罪恶,创造一个只有善的世界,但现实却并非如此,这是咋回事呢?莫非上帝他老人家也是一个坏蛋?如果不是,这就是一个悖论,或者说难题,它也确实纠缠了基督教很长很长时间。当时我也交代了,说后来有一位大神,从神学和哲学上比较完美地解释了这个问题,这个大神就是莱布尼茨,他的解释是放在一本叫做《神义论》的书里。 简单地说,莱布尼茨认为我们现在这个世界,就是神创造的世界里面“最好的一个”。说是最好的,那为啥还有恶人以及恶事的存在呢?他的解释比较绕,但如果按照我对他的理论的简单理解,那就是“不允许恶的存在,就不是最大的善。” 大家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他的思想,思索一下,是不是很有道理?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几乎是必然导致恶的产生,如果我们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了恶,每个人的所思所想,都被框在一个叫做“善”的范围之内,那么,这种没有了自由意志的统一思想,我们又怎么好意思称呼其为善呢?况且,善和恶往往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你所谓的善,又如何知道它不是恶呢?这样一看,允许人类的“善”和“恶”同时存在,还真可能就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善,莱布尼茨的这一套解释是不是挺帅的?这也是为啥很多人对他的《神义论》极其推崇的原因。 莱布尼茨在神学和哲学上的造就远远不止于此,他还有一个著名的单子论(Monadology),感兴趣的可以去翻一翻。 就是这样一位哲学大神,和牛顿一样,在数学上也发明了微积分,从微分到积分,从幼稚到成熟,人家莱布尼茨是有着整套笔记,描述了他的思想轨迹,无可辩驳地向世人证明了一点,微积分就是我老莱独立思考出来的,甚至现在那个著名的表示微积分的数学符号,一个拉长的S,就是莱布尼茨第一个使用的。 所有历史学家和数学家全都承认这一点,除了牛顿大人。 牛顿是从来不承认莱布尼茨和他一起发明了微积分的,而且还振振有词地说,这可不是俺老牛一家之言啊,这是英国皇家学会调查之后的结论。我们说,是的,1699年初的时候,皇家学会是宣布过,说牛顿才是微积分的真正发明者,但只要不瞎,翻翻历史记录就知道了,当时为了解决微积分发明的争论,对莱布尼茨的调查是牛顿主导的,结论是牛顿下的,字也是牛顿签的,最后盖了一个皇家学会的大红章,那背后有啥猫腻,我们就不好意思说了。 不过莱布尼茨对牛顿,倒是一直很尊重,作为一名德意志人,他曾经有机会参加了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举办的宫廷晚宴,当国王问他对牛顿的看法时,他的回答是,“从世界开始到牛顿生活时代的全部数学中,牛顿的工作超过了一半。” 有些人说他心虚,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真正的高风亮节,或者说他根本不愿意去和牛顿计较这些浮名,因为他有太多事情需要去做了,这里随便就能说一件,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现代计算机的基础,二进制,就是这位老先生第一个设计出来的。 莱布尼茨在1703年完成了一篇文章,名字超级长,叫做《论只使用符号0和1的二进制算术,兼论其用途及它赋予伏羲所使用的古老图形的意义》。是的,你没听错,这哥儿们之所以想起了二进制,就是因为他涉猎太广泛了,连中国古代的伏羲八卦图,他都进行了大量的思考和研究,然后据此发明了二进制,并且断言,“二进制乃是具有世界普遍性的,最完美的逻辑语言”。 现在计算机,早就证明了这位老先生超超前的眼光,一切计算逻辑,都基于0和1这两个数字,不过很明显,当时的科学界完全理解不了这个二进制的意义,巴黎皇家科学院的秘书长甚至以“看不出二进制有啥用”拒绝发表这篇文章,弄得莱布尼茨相当地郁闷。 二、牛顿和胡克 我们说除了莱布尼茨,牛顿这位牛掰大人在光学研究上,也有敌人,那就是他的英国前辈,罗伯特·胡克(Robert Hooke)。 胡克仅仅比牛顿大8岁,不过他和牛顿一样,都是少年时候就展露了锋芒的奇才,25岁的时候,就发现了著名的“胡克定律”(Hooke's law);28岁,动手做了一个当时世界上最高清的显微镜,也不知道基于什么考虑,这哥们用这个显微镜看了一下树皮,发现了树皮上布满了一个个单独的“小玩意”,在他眼里,这些东西和当时天主教教士们住的单人房间实在是太像了,于是,胡克给它们取名为cell,这个词在当时就是单人间的意思,现在中文翻译为细胞,这也是人类第一次看到,并且命名细胞。 不过如果因为这个,你就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微生物学之父,那就错了,这个称呼要送给后来发现细菌,并且制造出疫苗的路易·巴斯德(法语:Louis Pasteur),而胡克的外号是“伦敦的达芬奇”,表明这家伙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主儿。 胡克和国王查理二世的关系相当好,大名鼎鼎的格林威治天文台(Royal Greenwich Observatory),就是受查理二世的委托,由天文学家雷恩爵士主导,在胡克的协助下建造起来的。你想不到的是,它最初的预算只有500英镑,最后完成的时候花了520英镑,超出预算的那20英镑,英国皇室和胡克扯了几次皮,最后胡克一看也要不回来了,就自己垫付了。 那这样一个人,因为啥和牛顿成了敌人呢?和上面说的莱布尼茨不一样,胡克和牛顿不是因为什么发明权,他俩就是典型的“文人相轻”。当牛顿声名鹊起时,胡克已经在英国皇家学院手握大权了,对这个新人,胡克也没客气,该打压的时候是绝不手软。 比如1672年,牛顿明确提出,他支持光的粒子学说,也就是光线是由一个个肉眼看不见的粒子组成的,这完美地解释了光的直线传播和反射。可胡克老爷子马上跳起来,说NONONO,牛顿你小子闭嘴,光就是波,只能是波,如果光是小球球,它怎么可能有折射和衍射的现象? 按照我们今天的理论,他俩都是对的,也全是错的,光具有波粒二重性,可是那时候胡克比牛顿要牛掰,牛顿只能暂时闭嘴。 到了1687年,牛顿出版了巨著《原理》,而且也升了官,就有点儿和胡克平起平坐的意思了,当胡克又给牛顿写信,要求牛顿承认,他胡克才是万有引力定律里面平方反比律的发现者时,牛顿开始反击,先是删掉了书中所有涉及到胡克的文字,并且还在给胡克的回信里说了那句著名的话,“如果我能看得更远一点的话,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胡克接到这封信,把鼻子差点没气歪了,为啥?因为这哥们身材十分矮小,1米6都不到,身高问题一直是他心里的痛。牛顿在一封充满嘲讽和指桑骂槐的信里加上这样一句话,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戳你的伤疤,我牛顿现在牛掰,是因为站在巨人肩膀上,你算老几?不信?请回家量量你的身高。 到了1703年,胡克去世的时候,牛顿已经是英国皇家学会的主席了,他直接下令,关闭胡克的实验室,撤掉胡克的所有画像。这就造成了一个不好的后果,今天研究历史的,全都搞不清胡克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到底长啥模样,今天网上胡克的画像只是后来人们瞎猜的。 在这之后,牛顿一直担任英国皇家学会主席,并且成功地成为了英国历史上第二个因为科学成就而获得爵士的科学家,第一个是前面说的弗朗西斯·培根。虽然成为了主席,还有了爵位,但他的后半生也没啥科学成就,最大的活儿只有两个,一个是在皇家造币厂找假币,这事儿他干得相当好,替英国政府干掉了很多假币贩子;第二个就是炼金子,牛顿一直都在寻找一种能够在实验室里产生金子的方法,并且为此痴迷。上个世纪70年代,科学家曾经分析过牛顿的头发,里面水银的含量比正常值高出了50多倍,最可能的解释就是他在提炼金子这个游戏里,接触了太多的汞。 ……
本期要点: 克伦威尔死后,斯图亚特王室为何能迅速复辟?查理二世的 “花” 与王后凯瑟琳的 “忍” 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第二次英荷战争中,英国为何没能延续胜势,还意外命名了纽约?黑死病期间闭门的牛顿,又为何能写出震惊世界的《原理》?这些关键节点串联起英国这段特殊历史,每一个疑问背后,都藏着不为人知的细节与转折。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我们说英国在克伦威尔死后,斯图亚特王室之所以能推翻共和体制,迅速复辟,走回了君主体制,这里面的原因极多,不过我认为重要的,只是下面几点。 一、查理二世的“花”和王后的“忍” 首先就是所谓的英吉利共和国,实际上它就不是共和,它只是在克伦威尔一个人统治下的独裁政府,甚至比查理一世在世的时候都要独裁。英格兰的贵族们推翻查理一世,目的是让脑袋上的紧箍咒松一些,自己这些人获得更大的好处,交更少的税,可是最后都意识到了,克伦威尔这家伙,比国王还狠,什么上议院,下议院,一概不存在了,那还咋维权,谁来保护这些大贵族的利益呢?所以,贵族们是无比怀念有国王的时候。 其次,老百姓也不满意克伦威尔,作为一名清教徒,他在台上的时候,不仅要求大家过简朴的生活,还禁止唱歌看戏,甚至连夫妻之间的事儿都要少做,万一被邻居半夜听到了,去举报你,也是一个大麻烦,所以,老百姓对这个共和,也没啥好感。大家忽然觉得,以前那种有国王的日子,其实也挺好的。 最后一点就是克伦威尔的接班人选的实在不咋地。亲儿子啥样,你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中国古代有句话叫“德不配位”,强行把他拉到那个位置,最后对国家,对他个人都只能是悲剧。就算是你一定要这么做,打着共和的幌子搞父死子继,你也应该在你活着的时候,就开始训练继承人,什么军事,政治,人脉等等,不是两手都要硬,是连带两只脚丫子都必须硬。但这些都没有,有史料表明,仅仅是在他死前的一年,儿子才被任命为牛津大学校长,成了国务委员会委员,很可惜,晚了。 无论如何吧,一个时代,或者说英国历史上的一个插曲,结束了,英国重新回到了欧洲所有国家的主旋律,上面坐着一个国王,下面是议会。 查理二世坐上国王宝座的两年之后,他结婚了,新娘是葡萄牙的公主凯瑟琳(Catherine of Braganza)。很明显的,这就是一桩政治婚姻,葡萄牙给出的嫁妆是八十万英镑,以及和英国分享它在亚洲的殖民地,这里面就包括了澳门;需要的回报是英国必须支持它彻底从西班牙队出来,您别忘了,前面我们说过,1580年的时候,葡萄牙王室因为绝嗣,导致西班牙趁机吞并了它,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这位凯瑟琳公主的老爹,布拉干萨公爵约翰(John II,8th Duke of Braganza)的领导下,已经基本上取得了胜利,如果英国能支持一下,那么,几乎可以说是百分百没问题了。 英国和葡萄牙两边戴着老花镜,盯着合约看了老半天,确定没毛病,签字画押之后,查理二世就把凯瑟琳抱回了家。这一年是1662年,新郎32,新娘24岁,而这对夫妻在后来23年的婚姻生活里,完全可以各用一个字来概括他们的行为,新郎就是“花”,新娘就是“忍”。 先说新郎的花,查理二世这辈子有多少情妇,历史学家也说不清楚,反正这哥们自从当上国王之后,就坚决地践行一个准则:吃喝玩乐找情妇。其中关系最长久,最让他喜欢的一个情妇叫做芭芭拉·帕尔默(Barbara Palmer)。 首先我们必须澄清一下,国王找情妇这事在17世纪,已经是风靡欧洲,如果哪一个国王没有情妇,那才让大家看笑话,而且情妇们不仅有地位,年金,赏赐,甚至排名第一的,还可以获得一个称号,皇家情妇(Royal mistress)。 这位芭芭拉当然也是,该得到的她一样不少,自己被封为克利夫兰女公爵,丈夫罗杰·帕尔默也被封为卡斯尔梅恩伯爵,当然,大家都知道,这哥们被封爵,不是他为国家做出了什么贡献,而是他老婆为国王做出的贡献。 不过你要是说芭芭拉这个情妇当得很好,那也不一定。当时查理二世身边有一名卫士,这名卫士的姐姐是查理二世弟弟詹姆斯的情妇,借着这层关系,他当上了皇宫卫士,小伙子长得也很精神,经常靠着取悦贵妇们来赚外快,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鸭子”。 一来二去,这名卫士就和芭芭拉好上了,据说有一次,还差点被查理二世撞见了两人在床上,卫士的身手自然是不错的,翻窗而出,凌空而去,才逃过一劫。芭芭拉在1672年生下一个女孩,据多数历史学家考证,就是这名卫士的孩子,而且他还从芭芭拉那里得到了大约5000英镑的“保养费”。 有两个原因让我们必须记住这名卫士的名字,他叫约翰·丘吉尔(John Churchill)。第一个原因是他后来成为英国军事史上排名前三的人物,可以说英国的崛起他功不可没;第二个原因是他有一个直系后代,名字叫温斯顿·丘吉尔,是二战期间英国的首相,家喻户晓的人物,我们后面会说到。 对应查理二世的“花”,他媳妇儿凯瑟琳的“忍”也是出了名的,她不仅可以忍受丈夫在外面找情妇,甚至可以让情妇们直接住进宫里,比如说芭芭拉,后来就公然搬进了皇宫,被任命为凯瑟琳的卧房夫人(Lady of the Bedchamber),就住在她隔壁,两者和平共处的日子那可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整十年。在这期间,芭芭拉不断生出来的孩子都是谁的,凯瑟琳当然知道,但她选择了隐忍。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份隐忍是有回报的,查理二世一生都在保护着自己的老婆,无论是情妇,还是大臣,得罪他可以,得罪王后那是不行的。甚至在凯瑟琳流产了三次之后,很多大臣们以王后是一个生不出继承人的天主教徒为借口,逼迫查理二世离婚的时候,查理二世都站在媳妇儿这一边,决不妥协,杀了我可以,让我离开俺媳妇儿,坚决不从。 我们也不知道这种感情咋形容,但我觉得,你要是说这不是爱,那是不太客观的。 顺便说一句,就是这位葡萄牙的凯瑟琳公主,把喝红茶的习惯带到了英国,并很快在英国上层社会流行开来,这当然也是得利于葡萄牙在中国澳门的殖民地,大量的,品质优秀的茶叶从那里源源不断地流入了英国,红茶从此在英国扎根,并形成了独有的,英国下午茶文化,当然,你说我就喜欢绿茶,下午茶是两块玉米面大饼子就绿茶,那也随你。 二、第二次英荷兰战争 1665年,吃喝玩乐了五年之后的查理二世,在议会的支持下,对荷兰举起了屠刀,这里面的根本原因还是钱。 我们说第一次英荷战争之后,虽然荷兰顺从了英国的《航海条例》,不和英国殖民地直接做生意了,但作为一个传统的海上商业国,它在贸易方面的优势还是相当地明显,英国货物和生意无论如何是竞争不过荷兰的,更不用说国际影响力了。 举个例子,当时亚洲的日本,也像今天这样,毕恭毕敬地崇拜一个国家,不过不是美国,也不是英国,它就是荷兰。在17世纪的日本,所有先进的技术和学术,都是荷兰人教他们的,由此还诞生一个词汇,叫做兰学(Rangaku),荷兰人的学问。另外,中国人也都知道,17世纪满人入关,中国改朝换代的时候,荷兰人正在台湾岛上耀武扬威地得瑟,说一句那时候的荷兰垄断了世界贸易,那是不为过的。 这种情况下,英国,尤其是英国王室,对荷兰的财富就相当地眼红,当时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詹姆斯控制着一个叫做皇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的武装经济体,就一直在海上劫掠荷兰船只。 英国人如此恣意妄为的主要原因,还是他们在克伦威尔领导的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胜利了,俺们国家的一个独裁者都可以干死你们荷兰人,更何况现在王师已返,天命所归,怕你荷兰小样的? 英荷之间的这第二次战争实际上是从遥远的北美洲开始的,1664年的8月27日,四艘英国海军军舰逼近了荷兰在北美洲的殖民地曼哈顿岛(Manhattan)。 曼哈顿在今天那是大大的有名,作为纽约市人口最稠密的一个区,不仅是美国的,也是世界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著名的华尔街上有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旁边53街有几十所百老汇剧院,还有坐落在第一大道上的联合国总部等等,你无论怎么形容它的重要性,都不过分,而且这里也是全美国,甚至全世界最富裕的地方,人均GDP达到了令人恐怖的50万美元。 可是,300多年前,这里只不过是一名叫做彼得·米纽伊特的荷兰人,花了60个荷兰盾买下来的一小块土地而已。 你可能很好奇,放在今天,这60个“铜板”值多少钱呢?这事还真有人仔细计算过,2020年的最后一次精密计算,显示那时候的60荷兰盾,应该是现在的963美元,凑个整,算1000吧,换成人民币就是7000块钱多一点。这个价钱,把纽交所,纳斯达克,联合国总部,百老汇,再加上一个时代广场,打包卖给你,你买不? 我们说当英国四艘军舰开进港口的时候,当时的荷兰总督彼得·史岱文森(Peter Stuyvesant)选择了投降,不投降也没办法,当时荷兰人在曼哈顿岛上建立的城市叫做新阿姆斯特丹(荷兰语:Nieuw Amsterdam),市民一共才两三千人,能打仗的青壮年最多就一两百人,你咋和四艘军舰干? 英国人占领了曼哈顿之后,把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后来中文翻译为纽约(New York)。之所以叫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国王查理二世某一天在地图上乱写乱画,心血来潮,把这块当时还属于荷兰的地方封给了他的弟弟詹姆斯,而詹姆斯的爵位就是约克公爵,并且还担任着英国的海军大臣,很自然的,那四艘军舰的总指挥尼科尔斯为了拍詹姆斯的马屁,把这块地方起名为新约克,纽约,那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当然,要是尼科尔斯的子孙们不给他烧纸告诉他的话,他绝对想不到他当年命名的纽约,如今在世界上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说到这里,其实那位投降的荷兰总督史岱文森也是不应该被忘记的,他为了抵御印第安人,控制奴隶们,领着大家建造了坚固的栅栏围墙,后来英国人把墙推倒,形成了一条街道,名字叫“墙街”,那就是今天大名鼎鼎的华尔街(Wall Street);还有史岱文森曾经带着大家修整了一条运河,后来英国人把运河也给填平了,和旁边另一条街道并起来,起了一个名字叫“宽街”,也就是今天鼎鼎大名的百老汇(Broadway)。实际上,纽约人也真没忘了他,比如说史岱文森高中,史岱文森社区等等,都是纽约比较流行的名字。 言归正传,英国人就这么强占了纽约,当然让荷兰人极为愤怒,他们倒不是可惜这块地盘,也不是心疼那60个荷兰盾,关键是面子上受不了,作为当时世界上最牛掰的经济体,最大的贸易国,海上力量公认的强国,就这么被强暴了,他们很不甘心。于是,两边正式开干,史称“第二次英荷战争”(Second Anglo-Dutch War)。 简短地说,两国打了三年,基本上是不分胜负,都说自己很牛掰,对方啥也不是,但历史学家一致认为,最后是英国人输了,因为在1667年7月双方签署的《布雷达和约》(Treaty of Breda)里,虽然英国人把纽约这个丁点大的地方保留下来了,但却出让了亚洲的东印度群岛和南美洲的苏里南,并且在《航海条例》上对荷兰商船做出了重大让步。 那为啥这一次英国佬就不行了呢?主要是三个原因,第一,荷兰自从第一次英荷战争失败之后,知耻而后勇,海军硬件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第二,法国掺和了进来,和荷兰组成了联盟;第三,英国天灾不断,战争的第二年,伦敦就遭遇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火灾,整整烧了四天四夜,经济损失高达1200万英镑,超过了两次对荷兰战争军费的总和。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厉害的是黑死病卷土重来,仅仅在伦敦地区,就收割了十万个英国佬的性命,那是相当滴悲惨。 ……
本期要点 克伦威尔主持 “普莱德清洗”,执意审判查理一世,真的只是顺应兵意吗?1649 年查理一世被处死,英国改国号为英吉利共和国,可这个无国王时代为何成了最独裁的时期?《航海条例》为何引发第一次英荷战争?克伦威尔为何拒绝奎宁、犟死身亡?他死后,理查德为何迅速倒台?斯图亚特王朝又为何能顺利复辟?答案全在全文之中。 部分文稿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我们说到英格兰圆颅党新模范军副总司令奥列弗·克伦威尔先生,在内战胜利之后,主持了历史上著名的“普莱德清洗”,目的就是要审判国王查理一世。我们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最大的原因是顺应“兵意”,在这次英国内战里的新模范军由激进的新教徒组成,都是底层的老百姓,对战争的伤害比任何人体会都深,而圆颅党不断地把战争的起因归于查理一世,自然是让士兵们对其恨之入骨,如果你胜利了还不审判国王,那么请问你让士兵们如何发泄他们的怒火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越是坚持审判国王,就越是能得到大多数士兵的支持,克伦威尔对此是心知肚明。 一、克伦威尔和英吉利共和国 无论如何,480多人的议会,经过一番折腾,最后只剩下200个左右议员,在历史上,被称为“残缺议会”(The Rump Parliament)。随后,这个残缺议会煞有其事地通过“民主”的办法,通过了一项决议,设立最高法庭,对查理一世进行审判。 其实就算是这个残缺议会,不愿意审判查理的议员也占了多数,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本来最高法庭应该是135个人,可最后出席的,却只有68人,剩下的那些人,不是拉肚子,就是感冒发烧得了新冠肺炎,反正就是不来了。前面说的总司令费尔法克斯本来应该是首席法官,可是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那天也选择了逃避,当工作人员叫他的名字时,他媳妇在下面喊了一句,“他比在场的更有智慧。”弄得上面的议员老爷们是尴尬无比。 在对查理的起诉书里,罪名包括了“叛国,战争造成的谋杀,掠夺,焚毁,破坏,废弃,毁坏以及对这个国家的损害。” 查理一世在被告席上,态度依旧很傲慢,他不仅否定了所有罪名,而且反复询问法官,“你们有什么权力,依据哪一个法律把我带到这里呢?” 法庭最后给出的回答是,根据英格兰的基本法律,国王并不是单独的行为个体,他是受托于所有国民的,并且行使有限权力的国家管理者……所以,我们是为“英格兰所有的好人”来审判你,当然,你查理一世如果坚决需要一个可以审判国王的法律,我们现在可以通过一个,你满意吗? 1649年1月27日,残缺议会的残缺法庭大锤子一敲,宣布查理一世全部罪名成立并判处死刑,可是最后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的,只有59个人,而且其中没有一个议员是来自爱尔兰或者苏格兰的,全都是英格兰的清教徒,或者说圆颅党。 客观地说一句,这不是一个公正的审判,而是一小撮人主导的军事政变,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 三天之后,1月30日,查理一世被带到了断头台前。照例,下面都是密密麻麻的看热闹的群众,看到这情形,查理说天气太冷了,能不能让我穿两件衣服,否则这么多人面前,我打哆嗦,他们还以为我害怕呢,这个脸绝对不能丢。 穿了两件衣服,查理一世慢悠悠地吃完了面包,喝了红酒,然后再慢悠悠地走到断头台下面,把脑袋放好,随后举起双手示意刽子手,可以了,大斧子飞速落下,这家伙当即身首异处。从始至终,“查扒皮”神色一点点的变化都没有,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将与王冠一起不朽,不复蒙尘”(I shall go from a corruptible to an incorruptible Crown, where no disturbance can be.) 一直到死,这小子也没把国王的架子放下来,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牛掰。后世对他的评价也是基本如此,这就是一个把他爹那套“君权神授”说辞当作是天地之间最大法则的中二青年。 顺便说一句,今天的英国国王,官方称呼是查理三世,正是从这个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处死的国王这里算起,第三位叫做查理的国王,让我们祝福他长命百岁。 查理一世死后,完全由克伦威尔掌控的英国下议院很快就通过了另外两项惊世骇俗的议案,第一,废除英国上议院,以后的贵族老爷们,你们在家混吃等死就完了,不要再来讨论国家大事了;第二件,废除国王,英国改名为英吉利共和国(Commonwealth of England,Scotland and Ireland),这就是前面说的,在第二次北方战争中,和荷兰一起干趴下瑞典海军的英吉利共和国。 没有了上议院,没有了国王,只剩下名义上是由平民组成的下议院,那是不是人民翻身把歌唱,从此做了主人呢?你要是这么想,那就和查理一世一样,变成中二青年了。从克伦威尔为了干死国王,不惜驱逐一大半议员,你就应该知道,这个人有两大特点,第一,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第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换句话说,独裁。 所以,一件很奇葩的事情就出现了,英格兰在历史上唯一一段没有国王的时代,居然是英国历史上最独裁的时代。 把持了英国政权的克伦威尔接下来用极其血腥的武力镇压,迫使苏格兰和爱尔兰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所以这个英吉利共和国有时候又叫做英格兰联邦。克伦威尔在征服的过程中,采取了后来日本鬼子才用的三光政策,甚至连妇女儿童都不放过,但这哥们自己是不承认的,说自己的军队完全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带着“爱”进入爱尔兰的。 很自然,你一个人的说法如果和大多数当事人和历史学家都不一样,那你就是撒谎。后来爱尔兰有一个世界级的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写了一本著名的小说,叫做《尤利西斯》,是现代主义小说里面意识流的代表作,在那本小说里,乔伊斯说,“道貌岸然的克伦威尔和他的铁甲军把圣经里的‘上帝就是爱’贴在他的大炮上,然后对着德罗赫达的妇女和儿童疯狂射击。” 所以,联邦还是联邦,人民是不是情愿的,那就不好说了,一直到今天,爱尔兰人对这个克伦威尔还是恨得牙痒痒。 二、《航海条例》和第一次英荷战争 那么,克伦威尔领导的英国,是如何和荷兰联手,把瑞典海军干趴下的呢?这件事说来话长,1651年,也就是第二次北方战争的前四年,在克伦威尔的建议下,英国的残缺议会通过了一个法令,名字叫《航海条例》(The Navigation Acts)。 听过我《美国史话》的朋友,也许还记得,英国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小伙伴,之所以和自己的祖国翻脸,这个《航海条例》可以说是导火索。 简单地说,它一共就四条内容,第一,只有英国或者英国殖民地造的船,才可以装殖民地的货物;第二,殖民地的一些特殊商品,只能卖到英国本土或者殖民地,不允许卖到其他国家;第三,其他国家的货物,必须先经过英国本土,才能卖到殖民地去;第四,为了保护英国本土纺织业,殖民地不允许拥有纺织业。 实际上,归纳起来就是一条,限制英国的海外殖民地(主要是北美洲)和其他国家做生意。 很不幸的是,荷兰恰恰就是那个最大的“其他国家”,他们和北美洲英国殖民地的小伙伴一直都很愉快地做着各种生意,现在克伦威尔这么一搞,等于是断人财路。《航海条例》公布之后,大概有100多艘荷兰商船被英国扣留,还有十几只直接被英国佬开炮打沉,掉到海底喂鱼去了。 这一下,荷兰共和国被彻底惹怒了,战争随即爆发,史称第一次英荷战争(First Anglo-Dutch War)。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场纯粹的海战,双方并没有任何进攻对方领土的企图,就是在海上互相打炮,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打仗不占领陆地,然后盖房子娶老婆,你是不是傻?但历史发展到这个时候,时代确实变了,想当年雷利爵士对伊丽莎白一世说的那句话,“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真的应验了,世界的海权时代,以英国和荷兰互相炮轰,彻底拉开了大幕。 战争从1652年,打到了1654年,最后还是克伦威尔率领的英国人厉害一些,打败了荷兰,双方签署了威斯敏斯特条约(Treaty of Westminster)。 既然是因为《航海条例》打起来的,那荷兰打输了,自然是要表态,从此俺们遵守航海条例,不直接和你那个北美殖民地直接做生意了。当然,英国也表态,说我们也不和你们荷兰殖民者的那群鸟人直接做生意了,大家一起执行这个航海条例,至于说私下里做不做,将来还要不要做,那当然是另一回儿事。 但荷兰承认《航海条例》,并不是这个威斯敏斯特条约的重点,重点是在这个条约里,还有一个隐藏的条例,那就是荷兰需要放弃支持查理二世,并且不能允许威廉三世将来在荷兰担任任何官职。 那么,查理二世和这个威廉三世又分别是何方神圣?为啥克伦威尔要提出这个条件呢?答案当然还是和英国有关,查理二世是查理一世的儿子,他爹被克伦威尔砍了脑袋,现在这小子正在法国流亡,时刻酝酿着推翻克伦威尔,所以,克伦威尔说你们荷兰人不能支持他,这很合理。 而威廉三世当时是一个四岁的小孩,头衔是奥兰治亲王。我们前面讲荷兰独立战争,说了那个沉默者威廉,这个威廉三世就是他的孙子,继承了沉默者威廉最原始的地盘,奥兰治王国。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长大之后,很可能就是荷兰新的执政官,但克伦威尔现在说了,啥执政官,这个小屁孩啥官儿都不能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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