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中秋望月时,我们总不免想起月宫中的嫦娥与她奔月的传说。然而,那个在清冷月宫中独享永生的嫦娥,真的后悔了吗?
或许并不。在更古老的叙事中,嫦娥并非羿的妻子,也并非被迫无奈。她的选择,是为了自身的永生与超越,是主动飞向月亮、成为永恒的存在。
不独嫦娥如此,西王母最初也并非后来仙话中的瑶池女主,而是执掌灾厉与刑杀的原始大神;女娲更是抟土造人、炼石补天的创世之神。她们的形象,本不属于谁的妻子或伴侣,而是独立、强大、具有开创与毁灭之力的母神。只是在社会与文化的漫长流变中,她们的神格被逐渐改写、收编与柔化。
这个中秋,让我们一同重新注视这些遥远而深邃的身影,尝试找回母神最初的模样——不是谁的附庸,而是自己的力量、选择与永恒。
你将听到👂:
00:20 嫦娥的本名是恒我
08:38 王母的原型:虎齿豹尾善长啸
18:20 女娲的功绩:不仅造人补天,还是创世神、救世神
23:23 为什么没有一个女神能单身走出汉朝
24:23 清朝学者试图篡改女娲性别
26:56 “月母”常羲:掌管月亮轮回,维持运行秩序
29:43 合理怀疑:帝俊是日月母故事中,后人增加的角色
33:50 母神的力量如何被削弱

“娥”的甲骨文-女子拿着武器:图源自中国文字博物馆。
本文引用文本:
- 秦简《归藏》-昔者恒我窃毋死之奔月
- 西汉《淮南子》
1、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何则?不知不死之药所由生也。
2、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祸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 东汉《淮南子注》高诱-姮娥,羿妻。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未及服之,姮娥窃食之,得仙,奔入月中,为月精也。
- 唐五代《敦煌通俗文学》-嫦娥将往,枚筮之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惊毋慌,后且大昌。姮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豬。
- 战国《楚辞·天问》屈原:女娲有体,孰能匠之
- 战国《列子·汤问》:然则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
- 《穆天子传》:吉日甲子,宾于西王母,执玄圭白璧以见西王母,献锦组百缕,金玉百斤。西王母再拜受之。乙丑,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
- 南北朝上清派《枕中书》:元始君经一劫,乃一施太元母,生天皇十三头,治三万六千岁,书为扶桑大帝东王公,号曰元阳父;又生九光玄女,号曰太真西王母,是西汉夫人。
- 汉代《神异经》:东荒山中有大石室,东王公居焉。长一丈,头发皓白,人形鸟面而虎尾。载一黑熊,左右顾望。
- 《山海经》
西山经:又西北三百五十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
海内北经:西王母梯几而戴胜杖,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虚北。
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
大荒西经:月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
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大荒西经: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谷。
海内经: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义均是始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
海内经:帝俊生禺号,禺号生淫梁,淫梁生番禺,是始为舟。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
-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金桧门宗伯,奉命祭古帝陵,归奏女娲圣皇,乃陵殿塑女像,村妇咸往祈祀,殊骇见闻饬有司更正。奉旨照所议行。
康祺按:妇女祈祀,原干禁令。若女娲氏之为男、为女,则茫茫太古,荒幻难稽,百家纪言,更多错缪……古书大抵指为女者居多,然安知非互相傅会?且以妇女为天子,义悖当阳,恐启后世流弊,即如唐人尝以之贡媚则天。闻自宗伯奏闻后,河南地方官拟改为男像,鄙意亦似未安。按《列子》注云:“女娲古天子。”惟采取其意易像,饰为木主,而书曰“古皇女娲”,则称谓正而典礼不荒矣。请质之知礼者。
- 赵翼《陔余丛考》“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娲氏”同书《女娲或以为妇人》:“女娲,古帝王之圣者,古无文字,但以音呼,后人因音而傅以字,适得此“女娲”二字,初非以其为妇人而加此号也。《风俗通》云:女娲祷祀神只,为女婚姻置行媒自此始。《路史》因之,谓女娲佐太昊,祷于神只,而为女妇,正姓氏,职婚姻,是曰神媒。则女娲亦但系创置婚姻媒妁之人,而非女身也。乃后人因女娲之名,遂有以为妇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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