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um
时长:
24分钟
播放:
97
发布:
1年前
主播...
简介...
https://xiaoyuzhoufm.com

全国碳市场的进化正在加速进行。


2024年5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生效实施,全国碳市场即将升级成2.0版。


早在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从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到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再到2024年《条例》正式发布和实施,碳交易市场的法律条令终于从部门规章层级上升到国务院条例,全国碳市场自此有了名正言顺的“上位法”,一路走来,中间历经多个版本的意见征求,反复论证修改,真可谓“十年磨一剑”。


过去的十年间,地方碳交易试点从2011年筹建、2013年陆续启动到运行满10年后逐渐成熟,全国碳市场从2021年上线启动到迄今已经经历了两个完整的履约周期,随着《条例》生效实施,全国碳市场即将迎来新的时代。


1.0版的成绩与不足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2017年正式开始建设,经过4年左右的建设周期,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启动交易以来,已经经历了两个履约周期,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第二个履约周期数据),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经过历经4年两个履约周期的运行,全国碳市场的关键基础设施与重点工作流程,如排放核算、报告、核查、配额分配、注册登记、交易、履约清缴等各个环节都经受住了全流程闭环检验,证明了来自国外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不仅在国内试点层面能够运行良好,在碳排放量覆盖量上升至全国层面后也是可以正常运转的。


几年来,企业对碳交易这种碳定价机制逐步接受,参与积极性逐步提升,并逐步对中长期碳价形成较为清晰的预期。


2023年5月世界银行对外公布的《碳定价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报告2023》报告显示,目前碳定价机制主要包括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碳税、碳信用机制、基于结果的气候金融和内部碳定价五种。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碳交易体系的定价机制。全国碳市场建立后,各方对碳定价的意识在显著提升,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中也可以看出。第二个履约周期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明显提升,82%的企业参与交易,企业参与率比第一个履约周期上升近50%。同时,企业更加重视碳资产管理,不少企业,尤其是集团类的企业,采取成立碳资产管理公司或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等不同模式加强企业内部碳资产管理,积极开发相关碳金融业务。


在碳交易参与积极性和碳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之后,各方对未来碳价的走势也呈逐步走高的预期。ICF国际咨询公司2023年7月发布的《2022年中国碳价调查报告》中显示,受访者预计全国碳市场的碳价将会稳步上涨,到2030年,碳价将会上涨至130元/吨,此价格预期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虽然要略低于2021年调查的结果139元/吨,但仍大大高于2020年及之前的调查结果。近期碳价“破百”之后,各方对未来碳价的预期仍有可能进一步升高。


随着国内碳市场未来逐步成熟与完善,国内企业对于全国碳市场的信心也会逐步建立,对碳定价机制的接受程度也会越来越高。但是,过往的经历也反映出全国碳市场建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亟待改进的空间。


首先,碳排放数据造假浮出水面,引起多方重视后,数据质量治理逐步成为碳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


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全国碳排放管理及碳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碳市场的生命线。迄今为止,我国碳市场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虽说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司法意见以保障监督碳排放数据质量,但监管制度仍未完全体系化,碳市场相关法规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一度突出显现。


一方面,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包括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生产数据信息获取、排放量计算等复杂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将影响整体数值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开始在碳排放数据上做起了各种“文章”。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数据造假的问题在2021年7月开始有地方主管部门陆续曝光10多起案件后开始如冰山一角般浮出水面,引起了市场参与各方及相关媒体等多方的关注和重视,主管部门也强化了监督执法,更多的碳排放数据造假的案件得以曝光。据有关环保组织通过对超过数百万条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检索后发现,仅仅在2022-2023年期间,因碳排放数据虚报、瞒报、篡改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共57件,可谓屡见不鲜。从造假类别看,煤样数据造假最为普遍,共有33件,占比高达58%。


从处罚严格程度看,57件案例适用的全部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其中28家企业被顶格处罚了3万元,57件行政处罚案共涉及罚金120.04万元,平均被处罚约2.1万元。如果按照新的《条例》,处罚会更加严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按照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而对碳排放数据进行造假的服务机构,以后也不能像前两个履约周期那样出现问题被曝光后“一走了之”,在新的《条例》下机构及个人都会面临着高额罚款,相关人员也会被终身禁入,甚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交易量价稳步提升,但整体流动性不足,惜售现象明显。


全国碳市场开市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交易量稳步升高、交易价格连年抬升。截至2024年4月30日,全国碳市场累计运行676个交易日,配额累计成交量4.46亿吨,累计成交额262.03亿元。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总成交量与总成交额分别较首个履约周期增长47%、125%。2024年4月24日,碳市场收盘于100.59元/吨,碳价突破百元大关,较开市价格上涨超过一倍。


目前全国碳市场仅允许2000余家发电行业控排企业参与交易,交易主体、产品和方式均比较单一,虽然交易量和价格都有提升,但全国碳市场的活跃度整体上仍然较低,整体上看来流动性不高。从2021年开市以来,虽然基本上每天都有交易量,但共有221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在1000吨以下(其中小于等于10吨的交易日高达56天),尤其集中在2022年与2023年上半年,太小的交易量除了勉强维持交易不断线之外,其提供的碳价信号代表性是不足的,甚至有可能被操纵导致价格信号“失真”,给各方研判市场价格走势带来决策干扰甚至误判。


无论是相较于国内试点还是欧盟碳市场,全国碳市场的交易活跃度都处于低位,前两个履约周期交易换手率约2%~3%左右,不但显著低于同期欧盟碳市场500%左右的换手率(即便不考虑期货部分,欧盟碳市场的现货交易换手率水平也远高于全国碳市场),也低于不少碳交易试点的换手率。交易活跃度较低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流动性严重不足,价格也容易失真,在部分企业因为预期不明等多方原因会选择“惜售”或者观望的态度,这样导致真正想买配额履约的企业,在履约日期临近的时候要么很难买到,要么支付高额的居间成本,增加了市场交易的难度和成本。


再次,交易结构不够合理,隐性交易成本较高。


经过多年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主体对碳市场机制的适应和应对能力有显著提高,运行相对平稳。但是,从两个履约期的市场交易数据来看,仍然表现出明显的“潮汐现象”,交易仍高度集中在履约截止期前。仅以第二个履约周期为例,2022年全国碳市场交易低迷,2023年下半年,碳市场交易量活跃度有所提升,交易量约为3500万吨,占2023年全年成交量的98%,占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量的79%。相比首个履约年交易高度集中在临近履约截止期之前2个月的情况,第二履约周期的配额交易集中期和清缴情况都相对提前,市场“潮汐现象”有所减弱,但履约驱动型交易特征仍然明显。


从交易量构成看,第二个履约期配额大宗协议交易占比进一步提升,第二个履约周期大宗协议交易量为2.22亿吨,占配额总交易量的84.3%,比首个履约周期占比增加1.5%,在碳市场交易中占据主导地位。大宗交易主要通过集团内部的配额调配、不同控排企业之间直接洽谈或者通过居间磋商的方式实现,交易过程不够透明,大宗协议价格平均低于挂牌协议5%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全国碳市场目前是免收交易手续费,主观上是为了降低各方参与交易的成本,初衷是好的,但显性交易成本为零不代表交易成本就真的很低,在场内挂牌交易量比重太低的情况下,不少的大宗协议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居间费用,其增加的隐性交易成本可能远高于应收但免收的交易手续费。


最后,碳市场信息公开和披露程度与市场各方期待存在差距。


2021年1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多次印发文件,要求排放单位定期公开数据,排放单位有义务披露碳实际排放量、配额清缴情况等相关信息。


在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后,据有关环保组织统计,2000余家纳入的控排企业中共有1815家企业披露碳排放数据,覆盖2020年度的全部机组二氧化碳排放约38亿吨(占比超过80%)。进入第二个履约周期后,全国碳市场的信息公开官方网站从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迁移至了全国碳市场信息网,碳市场公开的内容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信息公开、核查机构信息公开、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公开。但在第二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信息公开中,第一个履约周期内公开可查可得的控排企业排放数据、关键参数的一些检测信息和重要数据,已经不复存在。


纳入碳交易体系的碳排放相关数据的披露和公开,更好接受市场参与各方的审视,是有效提升碳市场治理水平的关键所在。欧盟碳市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建立了一整套的信息披露和监管制度。参与交易的企业需要定期向所在国家的环境部门或者监管机构提交其碳排放报告,报告中需包含企业的碳排放量、减排措施、配额清缴情况等信息,并经过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从2005年迄今近20年,欧盟一万多个排放设施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MRV)及配额的相关数据,主管部门各类政策规章及其重要制定和决策过程,都可以从欧盟碳市场官方网站上公开可查可得。高质量、大尺度、连续性不断坚持披露近20年,是欧盟碳市场在全球范围内碳交易体系治理水平相对领先的一个重要基础。下表1是全国碳市场两个履约周期和欧盟碳市场在部分市场和排放企业基础信息披露和公开方面的简单对比情况。


2.0时代的新特征


根据新的《条例》,即将到来的碳市场2.0时代,存在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这些特征主要体现在几个“共存”上。


一、多个行业共存


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秉持“抓大放小,先易后难”的原则,随着碳市场运行成熟及碳排放报告数据的积累,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稳步推进,碳排放管控政策将逐步收紧,全国碳市场将遵循“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分阶段扩大覆盖行业范围,促使全国碳市场内多个行业共存。

评价...

空空如也

小宇宙热门评论...
咪C咪C
1年前 上海
1
请问文字稿在哪里可以看完整版呢
虫虫说电
1年前 安徽
1
喜马拉雅上也有我的节目,搜一下这个节目的名字,可以有完整的文字版。
EarsOnMe

加入我们的 Discord

与播客爱好者一起交流

立即加入

扫描微信二维码

添加微信好友,获取更多播客资讯

微信二维码

播放列表

自动播放下一个

播放列表还是空的

去找些喜欢的节目添加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