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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①:标题来源: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教育背景是剑桥大学。
②:我个人的理解是:本质是讨好型人格,与“谁痛苦,谁改变,谁改变,谁受益”的行为动机不同。
“修建”和“修剪”词性都是动词,但行为性质不同。不要讨好型人格,我们只需要取悦自己。
③:《曾经校园霸凌我的女生,现在是人民教师》;如何区分名誉侵权和诽谤;
偷一根针和偷一摞钱,性质是一样的,同属于偷窃罪。主体行为导致事件性质发生变化,与偷多偷少无关。
④:《丹丹 | 成年人是什么,一个被年龄吹胀的孩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⑤:《在浙江的麦田,唤醒了我的乡愁》;乡村是男性的乌托邦,女性没有故乡,只有远方。
乡愁是属于男人的奥德赛,逃离是刻进女性身体里的史诗;男性主张落叶归根,女性被迫落地生根。
乡村只对于男性是淳朴的,对于女性,却有一种麻木愚昧的残忍。
主播...
侯钦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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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如也
小宇宙热门评论...
侯钦淳
7个月前
陕西
0
拒绝🙅校园霸凌。
侯钦淳
7个月前
陕西
0
今天七点就醒了,等待网上确认,蓄势待发哈哈哈哈啊哈哈。
侯钦淳
7个月前
陕西
0
①:校园霸凌和家暴的人一样,明明做了伤害别人的事情还死不承认。
《黑暗荣耀》里的妍珍宁愿蹲大牢,也不想承认校园霸凌是不对的。
现实也很讽刺,校园霸凌的人也能摇身一变成为老师。
②:这篇文章是基于现实的客观基础。况且叫“曹女士”的人这么多,只有真的霸凌过别人的人才会对号入座。
还有某些两面三刀的,说什么也跟我是初中同学,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旁人不知道,并不能证明事实没有发生。
今天曹女士通过其他人,代为转达到我,让我公开道歉。我又没有做错,我凭什么道歉。
③:中国的法系接近于大陆法系,谁主张谁举证。我可不会陷入自证陷阱。
比如一个人去餐厅吃饭,他发现食物里有头发,他主张赔偿,就要举证图片和支付凭证。
如果商家拒不承认,并且主张是顾客故意为之,举证的方式应该是调取监控。
证据是支撑自己主张的,如果让一个没错的人,拼命去证明自己没做错,那就陷入了自证陷阱。
④:她主张我这篇文章,侵犯了她名誉权。
她为什么不敢主张诽谤呢?因为我写的就是事实。
而且诉名誉侵权和诽谤,要素和性质不同,同样胜诉的概率也不同。
一般来说名誉侵权比诽谤更容易诉,但明显所谓的曹女士三不沾啊。
她诉任何一种,胜诉的概率都极低。而且这还牵扯到诉讼时效和追溯期。
⑤:再者说,我从未指名道姓说曹女士是谁,怎么就疑似侵犯她名誉权了。
“曹女士”也可以是一个文学意象,一个代表“校园霸凌的施害方”。
她目前没有起诉我,我只是做一个法律分析。她如果起诉,我应诉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