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的游戏PM笔记 - 节目列表

第24期-金三银四,你要跳槽吗?

第24期-金三银四,你要跳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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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指路:小红书主页 收听指南: 针对跳槽这件事,一般有几个原因: * 要更好的职业发展(通俗点就是升职加薪)。 * 要一个稳定的环境,希望更多的时间分配给自己的生活或副业。 * 希望为以后创业做准备,积累某个领域的经验和资源。 如果你希望升职加薪,不妨先问问自己: * 你希望下一份工作可以带来什么? * 当前这个公司可以满足你的诉求么? 很多人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现在的公司,原因多种多样 第一种情况——领导一直给自己安排无关痛痒的工作,自己接触不到核心内容,也就得不到成长。 【建议:好好思考是不是可以补救,和领导一起讨论下合作模式?可能你的能力已经到了新的阶段,但是他没有发现,一次坦诚的沟通也许可以破局】 第二种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的前景有限,具体可能是: * 项目一直不盈利,也得不到资本市场的认可; * 业务数据越来越差;身边比较优秀的人都陆续流动走了; * 这个赛道的同行公司也江河日下。 【建议:确实需要郑重考虑,是不是该走了】 第三种情况——公司对原有团队调整,原先熟悉的上级、平级的合作伙伴纷纷离开,因此对新的环境不适应,毕竟重新得到上级和合作伙伴的信任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 【建议:尝试多与新上级和合作伙伴沟通,沟通的结果和体验如果还不错,那么继续留下来试试也是一个好的选择。】 第四种情况——因为眼前的工作薪资基础比较低,而自己的生活面临较大的现金压力。 【建议:出去聊聊外面的机会,拿到 offer 后对比一下,再做判断。在提离职前,找上级沟通一下薪资的诉求,说不定有一些你意想不到的激励呢。】 最后,无论是否想离开这家公司,我都建议定期出去聊聊。 了解市场对自己的定位,也给自己的知识体系查漏补缺。 面试中遇到的问题,总归有些是自己没有思考过的视角,是非常难得的获取新反馈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在招聘市场真正值多少钱,并不完全由我们自己的能力决定,很多时候由市场环境、岗位竞争人数多少等因素综合判断 你现在的工作,有遇到什么问题或者困难吗?欢迎评论区留言一起聊聊~ 祝大家找到心仪的工作,或者与现在的公司重新进入蜜月期! 主播HaoX: * 8年游戏人,持有PMP、ACP、PSM、PSPO认证 * 日常分享游戏设计/项目管理/考证经验 * 创作文章/视频内容指路:Hao的使用指南

8分钟
43
2年前
第23期-《元梦之星》上线一个月,腾讯网易谁赢了?

第23期-《元梦之星》上线一个月,腾讯网易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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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指路:小红书主页 收听指南: 《元梦》去年12月15号公测,上线后几乎动用了所有资源为《元梦之星》造势铺路,首日无差别投放抖音、B站、小红书、微博、QQ等社交媒体开屏,给足00后代言人时代少年团排面。 《蛋仔》也不甘示弱,不但自己推出蛋搭节,网易旗下其他游戏也纷纷加入支援,内部甚至喊出口号——“守护蛋仔岛”,誓要赢下这场战争。 从这一个月攻防战的结果来看,《元梦之星》作为新游略有优势。 业内普遍认为,在即将到来的春节,双方还会有一场大战,那时胜负可能会初见分晓。 目前,双方已从初期的游戏针锋相对,过渡到差异竞争、各自布局IP生态的阶段。 ——《蛋仔》背后丁老板坐镇,出招密、快、狠,用撒币对抗撒币、用魔法打败魔法; ——《元梦》资源丰富,大秀肌肉背后,在低调布局,扎稳底盘为春节蓄力。 最终的结局嘛,Hao认为短期内不会分出胜负,而是差异化共存。 总体而言,这场派对大战,仍难舍难分,《元梦》VS《蛋仔》必然是一场持久战。 也注定是载入游戏历史,乃至互联网历史的一战! 让我们一同见证历史! 主播HaoX: * 8年游戏人,持有PMP、ACP、PSM、PSPO认证 * 日常分享游戏设计/项目管理/考证经验 * 创作文章/视频内容指路:Hao的使用指南

12分钟
36
2年前
第20期-游戏股暴跌28%?关于​《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的看法

第20期-游戏股暴跌28%?关于​《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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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指路:小红书主页 收听指南: 2023年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aoX挑选了一些其中的部分来聊聊对游戏行业的影响: * 第十二条【网络游戏审批制度】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前,须由获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游戏出版业务范围的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审批。 * 网络游戏出版和运营单位取得网络游戏批准文件后,应按批准文件要求,自批准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组织游戏出版运营,超期不能出版运营的,应及时向属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 第十三条【变更与重新申报】已批准出版的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或者变更游戏名称、游戏出版单位或主要运营机构的,网络游戏出版单位应当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第十四条【禁止买卖、套用版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出租、买卖、套用《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游戏批准文号、出版物号。 * 第十八条【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 第二十七条【随机抽取】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主播HaoX: * 7年游戏人,持有PMP、ACP、PSM、PSPO认证 * 日常分享游戏设计/项目管理/考证经验 * 创作文章/视频内容指路:Hao的使用指南

15分钟
91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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