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小R,感谢收听小R的健康笔记。今天跟大家分享患这些病服这些药,不能驾车
如今,人们对禁止酒驾和醉驾已不陌生,却容易忽视“病驾”,“病驾”是指患有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或身体状况不佳时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称“带病开车”。随着“病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曝光,其所暴露出的交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它产生的后果不亚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7月24日22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乌拉泊西主线收费站执法岗亭执勤时,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前来求助。
经询问得知,阿某从甘肃省驾车前往新疆阿克苏市,经过连霍高速芨南路段时,突然感觉心慌头晕,还出现四肢无力、手抖的情况,有两次车辆差点蹭到高速公路的护栏上。
阿某连忙停车咨询医生朋友,朋友判断此症状应当是心脏病所致,建议他含服速效救心丸。但阿某并未携带药品,于是强忍不适感又驾驶了近20公里来到收费站。民警了解阿某的症状后,迅速拿出执勤包内的速效救心丸让其含服。随后,阿某在执法岗亭休息了半小时,心慌头晕的症状有所缓解。
那么,患有哪些疾病不能驾车?
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梅尼埃病、眩晕症、癔症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同时,服用以下这些药物后也是不允许驾车的:一是抗组胺药,通俗地说就是抗过敏药,这些药物对中枢神经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会产生嗜睡、眩晕、头痛乏力、颤抖、耳鸣等副作用;二是解热镇痛药,这类药物会造成患者头晕头痛、耳鸣、视力下降等;三是镇静催眠药,服用这类药后,常有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反应,甚至还会出现肌肉抽动、手指震颤等现象;四是降糖药,如果注射或服药过量,之后又未及时进餐,血糖的快速降低会诱发低血糖从而导致惊厥、昏迷、意识模糊等症状。
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充分认识“病驾”危害,申领、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如实申报是否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果明知自己患有禁驾疾病,却隐瞒事实申领驾驶证或带病开车,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行为了,还可能构成犯罪。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要及时关注身体状况,不“病驾”、不瞒报,守法安全出行。
非常感谢大家收听!好了,今天就科普到这里。我是小R,喜欢的朋友们可以点击关注及订阅按钮持续关注我的节目。
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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