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其中的重要分支,也在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潜力和应用前景。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生成特别逼真的AIGC,如文章、图像、音频等,但这也带来了伪造、欺骗和滥用等潜在风险。在过去,当我们谈论刑事责任时,往往指的是以自然人或者单位为主体承担刑事责任。随着技术的发展,我们也应当正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刑事责任所带来的影响。
《东方法学》以交流学术、创新学术理论为宗旨,坚持关注法学前沿理论,鼓励学者通过理论创新,推动法治进步。本期学术播客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为主题,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经天讲席教授、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刘宪权教授和上海政法学院的陆一敏老师,由《东方法学》编辑部实习生黄佳妮担任主持人。
刘宪权教授在人工智能、元宇宙空间犯罪等前沿法学问题深耕多年,其刊发在《东方法学》2023年第1期的《元宇宙空间非法获取虚拟财产行为定性的刑法分析》一文认为,网络时代困扰非法获取虚拟财产行为定性的本质原因在于,虚拟财产难以被准确估值以及非法获取虚拟财产行为不符合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在元宇宙空间中,绝大部分虚拟财产均具有经济价值、管理可能性以及交易可能性,部分虚拟财产甚至拥有物权属性特征。元宇宙空间中绝大部分非法获取虚拟财产行为符合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可以刑法财产犯罪定性。元宇宙空间中的虚拟财产交易既可能拥有一个广阔的市场环境,也可能得到政府的认可和监督。元宇宙空间中虚拟财产价值能得到准确评估。在元宇宙空间中,非法获取货币类、藏品类、服务类虚拟财产行为只能构成财产犯罪而不可能构成数据犯罪;非法获取数据类虚拟财产行为只可能构成数据犯罪而不可能构成财产犯罪。
《东方法学》学术播客不止于期刊论文的讲述,我们坚持有态度的思考、有专业的论证、有正能量的传播,希望能激励更多的人都来关注、思考和参与相关前沿理论问题的探讨。在未来的道路上,让我们共同努力,通过刑事法律的迭代演进精准配置刑事责任,以确保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内的科技应用始终向善而生。
本期嘉宾
-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经天讲席教授、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 陆一敏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讲师
主持人
- 黄佳妮 《东方法学》编辑部实习生
时间轴
3:55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重大影响
10:57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刑事责任的演变
12:05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准
14:32 人工智能不同阶段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19:58 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特征
24:48 人工智能机器人对刑事责任影响的理论难题
26:30 六个理论难题的破解
43:39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不同领域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
44:50 国家安全领域:煽动类犯罪问题
46:25 交通领域: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问题
49:32 金融领域:智能投顾问题
51:58 知识产权领域:学术论文、作画、作曲问题
54:03 公民人身权利领域:个人信息收集、侮辱诽谤问题
55:06 以及财产领域、医疗领域、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
57:25 三类涉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犯罪
1:02:09 看待生成式人工智能应当秉持前瞻性的刑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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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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