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袜皮。冷水江这个案子本来想录七期的,但因为有听众同学表示每期太短,所以后面就合并成六期啦。文章最早是2022年发在公众号没药花园上的,本来想让专业的主持人(我们和辽宁经典音乐电台合作)朗读文字,但因为我希望在读的时候做些修改,增减些内容,并对一些问题展开解释,所以我就自己念了。
我在最早写这个文章的时候,用了几个月看所有的材料,有些细节是我逐字逐句研读潦草的笔录,再将多份材料比对,提取出来的信息。譬如以下几个例子:
1,我发现被害人的儿子刘小宇(化名)说过,母亲的钥匙和手机每次锻炼时都放在栏杆上。但另一份材料现实,实际在案发现场,手机和钥匙都掉在天台中央。这个矛盾决定了“在散步过程中偷袭”的“有罪供述”很难成立。
2,在案发第二天,刘小宇说,大约一个月前他找母亲拿钥匙时看到两个陌生的年轻人在天台上抽烟。而刘浒后来被抓后的有认罪供述”中说,案发前一天,他和谢伟在天台上看见刘小宇找他妈拿钥匙。虽然事情好像强行对上了,但明显时间和人都对不上(刘浒谢伟认识刘小宇)。
3,无意中看到,有证人提到,被害人患有某种慢性病。我查阅网上论文,这种病可能造成她本人体内酸性磷酸酶升高,造成精斑检验弱阳性(假阳性)。
4,死者的内裤被撕扯,只有右脚管套在大腿上。两人的有罪供述中,只字未提撕扯内裤,只有刘浒说他把内裤全部脱下后,为了视觉刺激,又帮被害人把内裤右脚管套回去。但我很快在另一份报告中发现,被害人右脚有鞋,左脚脱落。
这不就矛盾了吗?刘浒即便要套回去一只脚,也不可能选穿了鞋的那只脚。事实应当是凶手撕扯内裤,正因为被害人右脚有鞋,脱不掉那只脚管,才只能由它去。可见刘浒并不知道发生什么,只是根据JC提供给他的信息(JC:你解释下为什么只有右脚管套着?)胡乱想象。
5,对于为何胸罩上有一小块张某和被害人的混合血迹,我的推测是:张某用拳头连续击打被害人面部颈部,自己的拳峰也破皮出血,与被害人的血液混合,后来他把手伸进胸罩和胸部之间去猥亵胸部,把拳峰上的血迹蹭在胸罩内侧,他又扯掉胸罩扔到半米远。
谢伟的有罪供述说,他扯掉胸罩扔到半米外。JC说,谢伟和刘浒离开后,张某赶到现场,猥亵奄奄一息的被害人。这个版本解释不了,为何张某的手会出血?为何他的血迹会和被害人的血液混合?为何这个混合血液会留在已经扔远的胸罩上?
还有很多细节上的疑点,不一一展开。本案如果后续有进展,我会在公众号“没药花园”或者微博“没药花园案件”上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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